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遂宁市安居区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禁猎期的通告》公众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安居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栖息繁衍规律,决定在全区行政区域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禁猎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遂宁市安居区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禁猎期的通告》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月10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的形式反馈至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工作单位。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遂宁市安居区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禁猎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蒋亚林
联系电话:0825-8381665
电子邮箱:916043001@qq.com
邮寄地址: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4办公室
此函。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禁猎期的通知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