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5-01039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安居区
  • 文       号:遂安卫发〔2025〕3号
  • 成文日期: 2025-02-21
  • 发布日期: 2025-04-2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5—2030年)》的通知

来源:安居区 发布时间:2025-04-29 15: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安居经开区管委会,海龙凯歌农旅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麻风防治工作,实现全面消除麻风危害目标,根据省疾控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川疾控局发〔2024〕4号),结合《遂宁市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5-2030年)》,区卫生健康局等11部门联合制定了《遂宁市安居区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5—2030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5—2030年)

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局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和体育局           遂宁市安居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                     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安居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遂宁市安居区医保局                        遂宁市安居区残联

遂宁市安居区红十字会

2025年2月21日

遂宁市安居区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5—2030年)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麻风防治工作,持续巩固拓展麻风防治成果,全力推进实现全面消除麻风危害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4-2030年)》《遂宁市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5-2030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麻风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长期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麻风工作者不懈努力,扎实落实发现、治疗、管理、康复和关爱政策措施,全区麻风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1-2024年,全区未发现麻风病例,全区患病率小于1/10万,目前全区存在愈后监测病例21例。但麻风治愈者,面临复发、畸残、康复等医疗和生活问题,需长期照护。随着麻风病例不断减少,在主动发现、症状监测、优化体系、稳定队伍和维持防治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要实现全面消除麻风危害的目标,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开展持续监测、综合防控、规范管理,依靠科技创新,促进消除麻风危害目标早日实现,为健康遂宁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党政主导,部门协作。将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工作纳入我区相关规划,加强领导、保障投入。区直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合作,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综合防控机制。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持续开展麻风监测,强化医防协作与融合,促进早期发现,规范诊疗管理,阻断疾病传播,防止麻风畸残。

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根据麻风流行特点、疫情程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合理确定防治目标,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分区分步统筹推进消除麻风危害进程。

科技创新,精准防控。积极探索科学防治策略和措施,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与时俱进,精准防控,多措并举,协同发力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

(三)精准防控

根据全省近年来本地麻风新发病例、现症患者数和麻风患病率等情况,我区被划分为三类地区,需以强化监测预警为防线,以稳固发展成果为目标。坚持做好输入性麻风病例监测预警和麻风畸残者的康复,维持好消除危害的良好局面。

三、规划目标

(一)总目标

持续推动麻风防治进程,进一步优化麻风防治体系,加强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创新麻风防治模式,维持麻风流行程度在较低水平、新发2级畸残比持续控制在较低水平,逐步全面消除麻风危害。

到2025年,全区麻风患病率小于1/10万;麻风患者完成治疗时新发生2级畸残比控制在3%以下。

到2030年,全区麻风患病率小于1/10万;麻风患者完成治疗时新发生2级畸残比为0,达到消除麻风危害目标。

(二)工作指标

1.麻风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可疑线索年报告率均达到95%以上,新发麻风密切接触者高危人群预防性治疗率达到80%以上。

2.麻风患者年随访率达到95%以上,实施新发病例治疗前氨苯砜综合征风险位点检测,患者联合化疗规则治疗率达到95%以上,严重不良反应患者处置率达到100%。

3.麻风患者和麻风畸残者年康复服务率达到85%以上。

4.公众麻风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麻风密切接触者麻风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防治措施

(一)优化防治体系,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1.优化防治体系,分级落实责任。创新麻风防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进一步优化麻风防治服务体系。区直部门及专业防治机构负责制订、实施麻风防治工作规划,开展麻风防治技术指导、督导和评估等;区疾控中心负责麻风防治业务指导和管理、各项麻风防治措施落实、患者的随访管理;建立区麻风病防治定点医疗机构,负责麻风患者的诊断、治疗和重症患者的救治、麻风疑似病例发现、诊断和患者治疗及判愈工作;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负责麻风疑似病例报告转诊和健康教育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开展患者发现、报告、转诊、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2.稳固防治队伍,分类提升能力。定点医疗机构和部门要切实加强防治队伍能力建设,做好人才储备和骨干培养工作,合理配备麻风预防控制、诊断治疗、实验室检测等相关专业人员和设备设施。

(二)加强早期发现,阻断疾病传播扩散

1.提高基层发现能力。坚持主动发现与被动发现相结合,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防残”措施。将麻风诊疗基本知识纳入基层医务人员和皮肤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内容,提高基层首诊医生对麻风的警惕性和诊断能力。优化并推广应用麻风远程会诊系统、症状监测和密切接触者随访电子健康应用程序等,满足基层麻风防治需要。

2.落实监测预警措施。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持续开展症状监测、可疑线索调查、接触者检查、愈后检测等监测预警工作。构建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区疾控中心负责业务技术指导及监测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就诊人群中监测对象的发现、登记与报告(确定1所区级综合医院作为区级麻风症状监测点)的全方位覆盖监测网络体系,确保监测工作全面、精准开展。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在建筑工地、厂矿企业、城中村等外来人口聚集地加强麻风知识宣传教育,促进患者主动就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针对节假日流动返乡麻风患者及密切接触者进行免费检查,加强患者规范化管理和随访。鼓励通过病例发现激励机制等方式,动员广大群众发现和报告病例,多渠道、最大限度早期发现患者。

4.提升机构诊断水平。加强麻风实验室诊断技术能力建设,提高麻风查菌技术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广应用分子生物学诊断等新技术,解决疑难病例早期诊断问题。建立麻风病理检测报告体系,提高麻风病例诊断能力。

(三)规范治疗干预,提高治疗管理效果

1.规范患者治疗管理。创新麻风患者管理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新发麻风患者、现症患者、流动患者等不同类型患者的治疗管理,建立完善的医防协同、检查诊治、康复随访全流程服务机制,实现各类麻风患者服务在不同防治机构及社区之间的无缝对接。麻风患者病历档案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理规定(2013年版)》整理存档。

2.提升精准治疗水平。实施新发麻风患者治疗前氨苯砜综合征风险位点检测,预防药物超敏反应发生。开展麻风耐药监测阻断耐药菌株传播。及时处置神经炎、麻风反应等并发症和药物不良反应,杜绝新发畸残产生。定期随访监测,及时对患者判愈。针对难治患者、严重频发麻风反应患者及患结核病、艾滋病合并麻风等特殊人群提供个性化治疗,提高治疗效果。

3.实施化学预防干预。对新发麻风密切接触者高危人群开展 预防性治疗工作,减少密切接触者发病,阻断疾病传播。

4.强化药品管理。根据需要向省级申请麻风联合化疗药品,区级疾控中心收到药品后将药品按照相关流程移交至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落实患者治疗管理,做好药品出入库登记,保证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四)强化畸残预防,促进患者全面康复

1.落实畸残预防措施。树立麻风患者全程终生畸残预防康复理念,全面评估麻风患者畸残发生风险,加强畸残预防康复指导和咨询教育。规范开展麻风患者麻风反应、神经炎监测,及时干预治疗,预防新发畸残产生。对麻风治愈者加强随访,指导开展畸残预防及康复知识培训。

2.加强畸残患者救治。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等区直部门要各司其责,统筹做好麻风畸残者救治工作。通过医院评残鉴定后为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条件的麻风畸残者办理残疾人证。充分发挥麻风防治机构作用,采取住院治疗或巡回手术方式,为有手术需求者提供畸残矫治手术服务及术后康复训练。

(五)深化健康教育,积极消除社会歧视

1.加强健康教育。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把“麻风可防可治”知识作为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麻风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麻风认知。加强媒体协作,创作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科普作品,传播麻风防治科学知识。

2.消除社会歧视。坚持正确宣传导向,提高群众科学认知水平,营造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麻风患者良好氛围。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主题宣传日为契机,通过网络知识问答、防治技能竞赛、演讲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公众转变观念,消除麻风歧视偏见,尊重关爱麻风患者,促进麻风患者主动就医、回归社会。

3.落实关心关爱。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麻风患者和麻风畸残者,要认真落实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政策。为少数生活难以自理的麻风重症畸残者提供医疗服务和人文关怀。依法保护麻风患者权益,消除在就医、就业、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显性或隐性歧视。加强与志愿者组织联系,促进麻风患者的心理、社会和职业康复。

(六)实施信息赋能,优化麻风防治策略

1.加强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依托“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登记、报告和管理麻风病例。依托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推动综合性医院开展麻风症状监测工作。加强相关信息整合,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提高麻风防治管理信息化水平。

2.优化防治策略。鼓励疾控机构研究探索麻风疫情监测新技术,与常规监测手段形成互补。按照麻风病监测工作要求,对开展耐药菌株、难治病例、流动人口发病情况等专项调查的相关资料,要注重整理收集和分析利用,为研究完善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及时掌握麻风疫情的流行特征和变化,不断优化麻风防治策略和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麻风防治工作,建立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制订相应的防治政策措施,强化组织实施和综合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麻风防治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部门联动。区直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责,共同做好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总协调,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完善防治体系,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区发展改革局积极支持纳入规划的疾控机构等麻风防治机构建设。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麻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并保障麻风治愈者及其子女公平享有入园、入学的权利。区经信科技局优先支持相关单位麻风防治科学研究。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生活困难的麻风患者和治愈者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麻风畸残者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区财政局负责安排麻风防治所需必要的工作经费。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麻风患者及时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麻风防治知识宣传。区医保局负责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保障合力,切实减轻包括麻风患者在内的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区残联负责将麻风畸残者列入重点帮扶对象,并为其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区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协助开展麻风患者和畸残者的人道主义救助、慰问、健康教育和关爱行动。

(三)加强政策保障。创新医防协同融合机制,加强皮肤病防治机构公共卫生和医疗能力建设。保障麻风防治人员待遇,在职称晋升、先进和模范人物推选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对长期从事麻风防治人员予以优先。

(四)促进科技创新。坚持科学研究为防治服务,依托国家和省级、市级科技项目平台,开展麻风基础与临床研究。鼓励开展创新性麻风防治模式、政策和策略等应用性研究,加快防治科研成果转化,实现精准防控。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和机构设立麻风防治研究专项基金,加强麻风防治研究投入,促进麻风学科发展。

六、规划评估

根据本规划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指导,对规划中的工作指标、策略措施和保障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困难并解决。区卫生健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分别于2025年、2030年开展规划执行情况阶段性评估及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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