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办理对象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二)直接从事挤奶工作或生鲜乳收购和乳制品生产的人员;
(三)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操作人员;
(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
(五)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六)直接从事饮用水生产供应、卫生管理、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
(七)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八)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
(九)托幼机构工作人员(需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两种证件);
(十)其他依法需要进行预防性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需携带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小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照片)或单位证明(注册地址必须是安居区);
(三)办理托幼机构体检人员需携带红底或蓝底小两寸免冠照片。
三、温馨提示
(一)要抽血检查,请空腹;
(二)女性检查请避开经期;
(三)孕妇、备孕期请提前告知;
(四)一般体检后7个工作日后可领取从业人员体检结果。根据检查结果,对预防性体检合格者发放《四川省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合格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有效期1年。对不合格者,亦出具体检报告,告知情况,并提出进一步检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