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孙某某隐匿财产,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行为严重……”6月25日,被告人孙某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安居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旁听席上,有20余名“特殊”的旁听者,他们均是涉诉尚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有财产却拒不执行
法院公开审理拒执罪
孙某某因未履行判决义务,2022年8月,申请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孙某某因长期使用其儿子的微信账户和银行卡进行经营活动,导致法院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2年9月,区法院要求其如实申报财产,其也未申报。案件执行过程中,2023年3月30日,区法院对孙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鉴于孙某某对区法院判决的公然漠视与拒不执行行为,执行法官将此案正式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公安机关全面而细致的侦查工作完成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孙某某提起了公诉。
经当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某某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被告人孙某某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以案说法
多名被执行人现场履行义务
庭审结束后,执行法官以案说法,对在场的20余位被执行人进行集中宣讲,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入罪标准和量刑规定,告诫被执行人要敬畏法律,切勿心存侥幸、规避执行。

随后,区法院执行局还集中约谈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若拒不履行,将采取罚款、拘留等执行强制措施;若逃避执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集中约谈,现场共执行完毕案件8件、和解9件,执行到位17万余元,司法拘留3人。
法官提醒,依法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一个被执行人应尽的义务,但有些被执行人自作聪明,试图逃避执行,隐匿、转移个人财产,其行为不仅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忠告负有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积极配合及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