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3-0610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东禅镇人民政府
  • 文       号:遂安东府发〔2023〕3号
  • 成文日期: 2023-01-19
  • 发布日期: 2023-01-2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值守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禅镇 发布时间:2023-01-20 13: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值守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两委、镇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值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2023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值守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2023年安居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依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府规〔2022〕2号)精神,为有效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安居春节及元宵节期间平安、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东禅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陈俊欣、镇长刘红波任组长,人大主席王军、副镇长范宇、任副组长,其余相关办公室、镇值班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由公室主任唐甜负责日常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工作。

二、值守时间及任务

(一)宣传引导及清查收缴阶段。(1月4日—1月20日)

此阶段由综合执法办牵头组织实施,主要工作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禁燃放宣传工作,组织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禁放区域内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制止,对烟花爆竹成品进行收缴,对违法人员收集证据上报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二)重点巡查防控阶段。(1月21日20:00至1月22日1:00,1月22日5:00至8:00,2月5日20:00至2月6日1:00)

此阶段由综合执法办牵头组织实施,主要工作是切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对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在禁放区域内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三)巡查防控阶段。(1月23日至2月4日7:00至24:00)

此阶段由应急管理办牵头组织实施,联合派出所主要进行日常的巡查防控,对禁放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制止,对违规燃放的人员进行规劝,并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值守分工

根据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值守组分为上游社区值守组,跑马滩村值守组,黄茅沟村值守组,禅月村值守组及镇督导组;将禁放区域分为4个任务区开展值守工作。

1.上游社区值守组

负 责 人:吴荣华  上游社区书记

责任区域:上游社区全域

人员组成:社区工作人员

值守措施:采取定点值守和车巡、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劝阻人民群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报派出所进行处置。

2.跑马滩村值守组

负 责 人:廖围军  跑马滩村书记

责任区域:跑马滩村1、2、3、4社

人员组成:跑马滩村四职干部

值守措施:采取定点值守、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劝阻人民群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报派出所进行处置。

3.黄茅沟村值守组

负 责 人:伍连文  黄茅沟村书记

责任区域:黄茅沟村1、4社

人员组成:黄茅沟村四职干部

值守措施:采取定点值守、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劝阻人民群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报派出所进行处置。

4.禅月村值守组

负 责 人:陈光华  禅月村书记

责任区域:禅月村6、7社

人员组成:禅月村四职干部

值守措施:采取定点值守、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劝阻人民群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报派出所进行处置。

5.督导组

负责人:每日镇值班带班领导

成  员:每日镇值班干部

督导措施:采取定点值守和车巡、步巡相结合的方式,督导四个值守组值班值守情况、协助值守组处置各类突发状况、联系派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和镇相关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此次禁放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安全事故和空气污染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二)各村社区和镇相关办公室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严格执法、理性规劝,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值守组负责人及人员务必于2023年1月21日、2月5日晚7:00前到达责任区域开展工作,1月22日须于4:00前到达责任区域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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