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两委、镇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东禅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遂宁市安居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扎实做好我镇烟花禁燃禁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着力提高我镇生态文明水平,增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建设安逸安居提供环境支撑。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陈俊欣 党委书记
刘红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王 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 范 宇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 唐 甜 综合执法办主任
吴昊杰 应急管理办主任
易友军 东禅派出所所长
龙 海 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
杨晓鸿 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
吴荣华 上游社区书记
伍连文 黄茅沟村书记
陈光华 禅月村书记
廖围军 跑马滩村书记
办公室设立在综合执法办,唐甜为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在组长陈俊欣和刘红波同志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副组长王军同志负责场镇规划区内禁燃禁放统筹工作,成员唐甜协助。龙海同志负责巡逻劝导工作,成员易友军、吴荣华、伍连文、陈光华、廖围军协助。杨晓鸿同志负责禁燃禁放的政策宣传工作,上有社区干部协助。场镇规划区内的各村书记负责本辖区内禁燃禁放工作。
三、禁放区域及时间
东禅镇场镇规划区包括:黄茅沟村1社、4社,跑马滩村1社、2社、3社、4社,禅月村6社、7社,上游社区。全年全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重点时段:农历廿一至正月十六(2023年1月12日至2月6日)
四、工作目标
一是积极宣传引导场镇规划区域内的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规定和要求,场镇规划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严禁违法违规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
三是严查公共交通工具非法装运、转运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场镇规划区域内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积极安排禁燃禁放工作,建立包保责任制度,镇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时督导,检查。层层抓落实,打通禁燃禁放工作“最后一米”。
(二)加强宣传造势。利用广播系统不间断播放禁燃禁放通告,场镇规划区域内的黄茅沟村、跑马滩村、禅月村及上游社区要深入每家每户宣传禁燃禁放规定,张贴禁燃禁放通告,务必在春节来临之前做到广泛宣传,应传尽传。
(三)严格落实问责。对责任不严、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村社区,造成被市区点名通报、出现明显空气质量污染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现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纪委介入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