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4-00015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遂安农〔2024〕41号
  • 成文日期: 2024-02-20
  • 发布日期: 2024-02-28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2-28 15: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加强对我区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的监督管理,提高机车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素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局研究决定,于3月4日至4月30日开展2024年度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审验范围

(一)凡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上户领取牌、证的农用拖拉机及挂车、联合收割机均须参加年检;2023年12月31日之后上户领取牌、证的农用拖拉机及挂车临检合格作为年检予以签证。

(二)拖拉机驾驶证有效期满的,须参加年审,审验合格,方可换证。

(三)2024年3月1日之后需转籍的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在转出地办理年度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转籍手续。

二、检审验方法

(一)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的组织工作,安居区农机监理站负责办理具体业务。

(二)检审验工作按片区进行,由各负责人落实驾驶员、机主培训场地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场地,并负责通知、组织驾驶员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农机安全员负责组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到指定地点接受检验。

三、时间安排

时间

镇(街道)

负责人 

3月4日—3月5日

白马镇、石洞镇

罗中桂、柴守礼

3月6日

中兴镇

米庆飞

3月7日—3月8日

拦江镇

唐明军

3月12日

保石镇

黄裕

3月13日

东禅镇

向宁

3月14日—15日

分水镇

蒋全杰

3月19日—3月20日

三家镇

尹从模

3月21日

玉丰镇

田绍平

3月22日

西眉镇

席光

3月26日

磨溪镇

米星

3月27日

横山镇

广茜

3月28日

常理镇

叶伟军

3月29日

聚贤镇、会龙镇

蔡畅、梅国龙

4月2日—4月3日

安居镇、凤凰街道、柔刚街道

龙金凤

4月7日至4月30日为补检审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理站。

四、其它事项

(一)凡参加年检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必须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二)年检期间组织驾驶员对有关法律、法规、驾驶(操作)技术和理论培训并进行考试。

(三)凡参加年检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事先做好维修、保养、恢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安装好尾灯、粘贴好反光标贴、拓印好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等,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技术条件达到安全运行标准。

(四)凡参加年检的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必须齐全,号牌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经查验无误,方可年检。

(五)凡参加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保持车辆车容整洁,牌照号按规定倍数放大喷于车厢门上。

(六)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交管〔2008〕190号)和国家标准《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条件》(GB1615-2008)以及四川省农机监理总站(川农机发〔2009〕9号)文件规定。凡参加年检的拖拉机一律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否则不予年检。

(七)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0〕640号)、《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的规定,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

(八)2023年未年检的,补检后方可办理2024年年检。

(九)在4月30日以后参加年度检验的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将按逾期检验办理。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请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接此通知后,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确保2024年度年检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年度检审验具体要求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0日


附件

 

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年度检审验具体要求

 

一、农用拖拉机驾驶员年度审验的具体要求

1.违章肇事待处理或扣证期未满的驾驶员,必须参加年审复训考试后,予以补审换证。

2.应办理转籍、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的驾驶员必须办完手续后方可审验换证。

3.对非法办理的驾驶证一律缴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多次违章不听教育或驾证违法记分超过十二分者,应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予以年审换证。

5.利用交通工具违法犯罪者不予年审换证。

6.被判处徒刑或劳动教养不予年审换证。

二、农用拖拉机年度检验的具体要求

1.参加年检的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达到《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16151-2008)》标准。

2.2023年前未年检的,补检后方可办理2024年检。

3.没有核发牌证或没有办理牌证的拖拉机一律不予年检。

4.凡参加年检的农用拖拉机必须保持车容整洁,号牌安装齐全,放大号按规定倍数放大喷于后车厢门上。(2024年未按规定安装尾灯、张贴反光标贴的农用拖拉机年检不合格)

5.对多年未年检和已达到报废条件而未办理相应手续的,要进行清理,要求车主按规定申请公告作废,收回牌证,否则将录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成为个人不良信息,造成今后所有个人办理一切手续的不便。对擅自非法改装,改制农用拖拉机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6.报停机车同时参加年检,未办理变更过户手续的,要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再予检验。

7.对挪用牌证,要收回牌证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除当年购置的拖拉机外,凡要上道路运输的拖拉机和挂车一律保持原出厂颜色,否则按改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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