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磨溪镇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战”,紧紧围绕“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两大核心任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根据《遂宁市安居区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重点
本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范围是涵盖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确保覆盖面达到100%,并突出三个重点整治。一是突出危化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城市建设安全、特种设备、消防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11个重点整治领域;二是突出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三是突出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
危险化学品:坚决打击未取得相关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未经过正规设计,存在违法建设、未批先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情况。严肃查处未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辨识、评估及备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建立安全监测监控体系或体系不稳定不可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的行为。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仓库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泄漏物料不及时处置,现场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违反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未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和备案。
交通运输:加大对隧道桥梁等重点交通设施和临水临崖路段、受不良地质灾害影响路段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已排查出的交通隐患加快进行治理。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非法营运”以及摩托车等问题。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防高处坠落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排查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的施工工地。
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老旧小区、宾馆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烟花爆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三超一改”和非法违法销售行为。严格民爆物品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管理,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措施。
农业机械:重点整治拖拉机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考核,以及拖拉机未检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作业时,无牌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未经年度检审及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行为。
民爆物品:重点整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备案,非法从事爆破作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为非法采矿提供爆破器材或者爆破作业服务等违法行为,以及民爆物品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的执行情况。
电力:重点整治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设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和违章种植高杆植物的行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易被风卷起的广告条幅、广告牌宣传纸、塑料大棚、绿化带遮盖物等飘落在带电设备上引发设备跳闸的安全隐患;重要输电线路、变电设施重要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和问题以及鱼塘、工程施工危及输变线路安全等情况。
特种设备:以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公共聚焦场所电梯、重点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充装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严查重罚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或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和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或充装不合格、超期未检、报废或改造翻新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以及非自有产权液化石油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未建立并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问题。
水利:重点整治水库、提防、水闸、泵站、灌区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取用水、河道控制范围内非法搭建、在河道非法倾倒泥土或建筑垃圾等行为。
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检查整治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等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以及维护运行、行政许可、巡查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其余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工作安排
从2020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要结合实际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各行业分管部门要对各个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起至11月30日)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受控、是否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行业部门要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精心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切实将责任明确到部门,落实到具体企业、单位和建设项目。
各相关部门要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为重点进行全面安全排查,从严从实从细做好集中整治工作。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切实将集中整治要求落实到企业生产作业一线,确保整出效果。
(二)强化整改,加大惩处力度。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要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责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对大检查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