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4-00413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网
  • 文       号:遂府办函〔2024〕12号
  • 成文日期: 2024-03-19
  • 发布日期: 2024-03-21
  • 有 效 性: 有效

【市政府】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遂宁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4-03-21 09: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办函〔202412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

建设遂宁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遂宁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19日        


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

遂宁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33号)精神,结合遂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委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按照“全域行动、梯次推进、补短强弱、共建共治”思路,围绕农业生产全程标准化、全域绿色化和规模农业生产主体追溯全覆盖、监管全覆盖要求,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同步推进农产品“保安全”“优品质”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筑牢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遂宁样板区质量根基,助推农业强市建设。

(二)建设目标

2024年,启动蓬溪县、大英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国家农安县”)创建。到2025年,全市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50%以上,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重点农产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基本构建适应“天府粮仓”遂宁样板区和农业强市建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国家农安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成果得到巩固提升。

2030年,全市力争新建成国家农安县2个,实现60%以上涉农县(市、区)成功创建国家农安县。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实现根本好转,禁用药物使用得到基本遏制,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60%以上,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建设任务

(一)着力推进产地环境源头治理

1.强化农业投入品管控。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探索农药处方、实名购买追溯管理等制度,严格管控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网点。严格投入品行政许可审批,建立健全农资生产销售质量追溯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农药、兽药二维码标识管理,实现农资监管信息化。开展农资经营标准化门店建设。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农资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加大对假冒伪劣、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电话、游商违法销售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推广绿色技术服务。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提高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应用水平。大力推行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融合全程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下简称“减抗行动”)。射洪市规模养殖场全覆盖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其他涉农县(区)于2024年末30%以上规模养殖场开展减抗行动,于2025年末60%以上规模养殖场开展减抗行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加强产地环境监管。开展农产品产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企业的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建立耕地质量调查点和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开展种植业产品及产地协同监测,动态掌握耕地质量状况,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推进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推进生产主体全覆盖管理

4.实施农产品全程溯源管理。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信息通报机制,落实市内生产销售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批次追溯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收贮运环节监管,严格落实农产品收贮运环节交货查验、自查自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推广应用信息化追溯手段,完善追溯协作机制,推动重点农产品实现全过程追溯。加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全力推进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级评定,引导支持农贸市场向现代超市转型。(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建立精准分级监管机制,落实风险分级、信用评级监管制度,推行精准速测、移动巡查。开展乡镇监管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和星级评定工作,全面达到“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标准。到2030年,建设乡镇星级监管服务站20个、标准化监管服务站40个以上,村级示范服务点70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6.创新监管机制模式。积极争创“网格化监管、合格证推行、质量追溯、信用监管、监测预警”等制度机制集成创新试点。探索推广“信用+网格”分级监管制度,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支持农业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安全间隔期(休药期)、上市农产品自检等关键点控制,确保农产品合格上市。(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7.严格监督执法查处。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公安刑事侦查联动协作,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协作机制。对豇豆等重点品种和水产品地西泮超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攻坚治理。及时曝光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典型案件,营造高压态势。到2030年,全市力争新建成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1个。(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

8.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围绕“6+3”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加快遂宁红薯、遂宁白萝卜、遂宁晚熟柑橘等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制定。到2025年,全市新制(修)订农业标准6项以上,逐步集成一批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探索建立标准实施审查机制,每年开展农业地方标准运行评估工作。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主导或参与省级标准、行业标准编制工作。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农业企业承担省、市农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标准化服务专业能力。依托“3+3+3”特色农产品产业联盟体系,鼓励发展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联盟,开展农业标准推广,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能力。依托“1+21+N”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装备设施先进、服务链条完整、要素保障有力、运行管理规范、利益联结有效、示范引领明显的区域性服务中心(点),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模式,开展农事生产标准化技术服务。鼓励供应链企业采取“农产品仓储+销售”“农产品分选+销售”等方式,开展标准化仓储、分级、包装等营销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业标准培训宣传贯彻和推广力度,通过将标准转化为明白纸、标准挂图、视频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知晓度。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积极争创省级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农业标准集成应用模式。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经济作物标准化基地6个、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0个,力争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区1个。(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预警

11.提高农产品抽检频次。统筹市县监管、检测、执法力量,组织实施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逐年提高监测密度。实施农产品抽检进集群、进园区行动,实现农业产业集群和主要农业园区监测全覆盖。实施小宗特色农产品质量监测计划。到2025年,全市抽检样品量达到1.5批次/千人。全面推广应用农产品胶体金快检技术。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主动对上市前农产品开展检测。(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12.推进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农产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农产品检测机构综合能力提升计划,开展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检测资质扩项等工作,提升农产品风险评估检测能力,发挥好检测在监管中的“雷达”预警作用。到2025年,力争建成畜禽专业化农产品检测中心1个;到2030年,力争建成区域性农产品检测中心2个。加强乡镇检测从业人员培训,建设一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化示范点。(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抽检结果有效运用。强化抽检数据分析和应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机制,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时间的风险评估。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结果信息化管理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抽检信息互通共享。优化结果会商通报、风险评估预警、检打联动等机制,确保问题产品溯源查处率达到100%。(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遂宁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共享体系

14.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实施“科学施肥进万家”“百县千乡万户”安全用药大实训,每年培训生产经营主体500户以上。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自查自检、承诺达标合格证、包装标识等制度,确保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加强小农户监管,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选树一批诚信守法典型。(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15.发动群众参与治理。积极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的作用,探索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依托基层司法资源,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诉求,形成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与推广,探索建立遂宁市农业品牌目录,推动形成农产品优质优价的良性机制。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鼓励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及其他国际或行业更高标准的认证。完善农产品认证奖补政策,强化证后监管,力争全市每年新认证6个以上。到2025年,全市建成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市、区)1个、生产基地6个。到2025年,全市创建“天府粮仓”品牌精品10个以上,建设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超市、专卖店6个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时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加强舆情监控,探索建立重大舆情会商分析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舆情信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健全市、县、乡三级快速响应联动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遂宁市实施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责任分工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依法配齐乡镇监管员、设立村级信息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检测人员能力水平,依法落实考核晋升、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等政策。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满足农产品抽检、监管等执法工作需要。建设一批监管、检测、执法、标准化等人员技能实训基地,全面加强业务能力培训。

(三)加强考核监管。严格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关指标约束。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工作突出的地方、单位,按规定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单位依法依规通报批评。对新建成的国家农安县,市级财政统筹支持实施专项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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