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建发〔2024〕133号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4年以来,全省房屋市政领域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0起,死亡21人,教训极其深刻、代价极其惨痛。全区在建项目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暨“安全生产月”活动调度会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我局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四川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暨“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在预判预防、整治保质、建章立制、常态长效上下功夫,通过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进一步压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规范施工行为,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整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安全生产费用未及时足额拨付、有效使用;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开展带班检查、带班生产;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未严格履行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论证、交底、实施、验收管理规定;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以包代管、疏于管理,未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或未落实预案措施和保障机制等。
(二)危大工程及危险作业
1.基坑工程。重点排查整治: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未采取防护措施,深基坑未进行第三方监测;基坑土方超挖未采取有效措施;基坑周边违规堆载或堆载超限,出现监测数据异常、裂缝、漏水、流土等风险预兆不及时处理等。
2.模板工程。重点排查整治:模板支架地基础承载力不足、架体变形、架体施工荷载超标以及建筑结构上集中大量堆载,扫地杆、水平拉杆、纵横剪刀撑缺失,立杆自由段长度超标,模板支架体系错误连接,不履行审批程序擅自拆模等。
3.脚手架工程。重点排查整治:脚手架地基承载力不足、主要受力构件缺失及变形,连墙件未设置或整层缺失,预埋件设置不规范,脚手架上大量堆载或存放零碎易坠落物品;悬挑脚手架悬挑梁锚固长度不足、不牢固,底层未封闭;高处作业吊篮超载或作为起重设备使用,安全锁、限位器等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安全锁未每年定期检验合格,安全绳未规范设置,吊篮内超过2人作业,违规空中进出吊篮,配重块不合格或随意拆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防倾覆、防坠落等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架体悬臂高度超标,架体与结构间距过大等。
4.起重机械。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履行备案、安拆告知、检验、验收、使用登记程序;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基础积水;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要求;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连接螺栓缺失或松动;结构件及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未更换;塔吊擅自安装非原厂设计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塔吊防碰撞距离不足;顶升套架等部位堆放零配件,吊装、安拆作业警戒管控不严等。
5.高处作业。重点排查整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不严密、不可靠;各类井桩孔口未采取可靠封堵措施;违反攀登悬空作业操作规程,作业人员未配备或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佩戴安全帽;悬挑式操作平台拉结钢丝绳未单独设置或拉结不可靠;高处坠落半径范围内未做安全防护或采取警戒隔离措施;钢结构安装等作业未采取防倾覆、防失稳措施等。
6.施工用电。重点排查整治:设备设施与架空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足且未采取防护措施;临时用电未按照TN-S系统“一箱一闸一机一漏”要求配置;电缆线路沿地面明设或违规架设在其他设施上;特殊作业环境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空间通道不足;漏电保护器参数不符合要求;PE线断开或未与用电设备终端连接、接地体设置及连接不规范等。
7.现场消防。重点排查整治:活动板房等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在建建筑用作宿舍,未设置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配备不足,电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落实动火审批检查制度,易燃易爆品管理不规范,改建、扩建等在建工程与既有建筑间未采取防火分隔等措施,未设置或堵塞安全疏散逃生通道等。
(三)文明施工和职业卫生。重点排查整治:防尘抑尘措施未有效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不到位,擅自进行夜间施工,扬尘噪声等举报投诉不及时处理;人员入场无体检报告;工地食堂燃气罐未按规定单独设置存放间、未保持通风良好、未加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供气单位资质不齐全,醇基燃气采购、使用管理不规范,生活用水管理不严密,炊事人员未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食品食材采购管理不规范,未制定疫情应急预案等。
(四)汛期防范措施落实。重点排查整治:未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未做好基坑沟槽、边坡支护的截排水措施;建筑物、脚手架、大型设备等部位防雷接地不到位,临山临河施工现场和驻地未进行地质灾害风险预判和监测;未针对汛期高温、暴雨、大风等天气下的户外作业落实防中暑、防滑、防风等安全措施等。
(五)其他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审批监护制度,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暗挖工程作业面带水施工未采取相关措施,地下水控制措施失效仍继续施工,未按规定开展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等。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在建项目立即成立以建设单位负责人为组长,项目经理、总监为副组长的专项检查小组,对项目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等立即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本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于2024年6月12日内报我局质安中心存档,我局质安中心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和分级分类原则,对全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促进各方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