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M/2024-00111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遂安市监发〔2024〕41号
  • 成文日期: 2024-05-27
  • 发布日期: 2024-05-28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高考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5-28 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为确保2024年中高考的顺利进行,保障2024年中高考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中高考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邓  川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

何  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和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学智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龚大举    党组成员、安全总监

王  红    总经济师

危凤婷    总工程师

周雪玲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

张飞飞  李  凤  蒋  静  段德利  卢朝婷  刘业富

黄  超  何金龙  周  何  卢明冬  陈  昕  刘  涛

负责做好人员培训及相关准备工作,负责各高考食宿点(包括社会考生入住的黄峨大酒店、圣世国贸大酒店)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及食品原料检测工作,做到全覆盖监管、手段有力、措施有效、工作到位。

二、任务分工

(一)育才中学驻点工作组负责人

龚大举    党组成员、安全总监

王  红    总经济师

安居育才中学一食堂驻点成员

张飞飞  李石全  熊  星  赖丹丹  李美丽

安居育才中学二食堂驻点成员

蒋  梅  段德利  何彦甫  彭媛媛  魏  巍  

安居育才中学三食堂驻点成员

周  何  张  清  卢朝婷  邓  华  封海丽  

快速检测组驻点成员

张  清  魏  巍  封海丽  梁  成

负责保障高考期间食材采购、加工、制作、学生食用全过程食品安全。

(二)校园周边巡查组负责人

何  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雪玲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食品组成员

周何  杨明全

负责巡查学校周边食品卫生、严厉打击售卖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药械组成员

蒋  静  文  雯

负责巡查学校周边药品安全,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过期药品。

质量组成员

卢朝婷  毛祎雯

负责对各类通讯电子产品市场无照经营、违法销售涉嫌用于考试作弊“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许可证)电子产品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法商家。

(三)中考考点分级驻点组负责人

王  红    总经济师

各中考考点由所在片区的基层监管所负责对各考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户、药品经营户进行驻点监督,片区分管领导负责中考期间对各自分管辖区考场食品安全进行指导与巡查监督工作。

(四)制定《2024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工作目标

加强对各中高考考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户、药品经营户的执法检查。采取专项执法检查,定点跟踪,全程监控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效阻止食物中毒的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四、工作程序

(一)高考前的监督(6月4日—6月5日)

高考前,各驻点监督组对各高考食宿点的加工经营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1.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明确学校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保证食品安全承诺书,各岗位班组要有明确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和责任人。

2.制定食谱时,应避免使用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

3.对食品原料供应商的许可进行审查,证照齐全有效并严格按照许可的项目进行食品原料供应,必须与供应企业签订供货协议,食品原料供应商送货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明;所购食品及食品原材料应新鲜卫生,无毒、无害,不得采购、使用散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制品,采购时索取相应产品的同批次检测报告、检疫合格证明,原料入库和初加工前后由专人负责验收,做好台账记录。

4.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状况。食品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按规定对双手进行清洗消毒。

5.对食品加工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清扫,保持地面清洁卫生,垃圾容器不得散放并且使垃圾不得外溢;完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

6.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加工设备、工具做到使用前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做到定位存放。

7.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应坚持生品、半成品、熟制品分开,做到生熟食品制售人员、制售场所、存放场所(包括冰箱、冷库)、盛装容器、使用的工具用具“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8.加工场所将蔬菜、荤菜、水产品水池分开使用,蔬菜拣摘后应流水浸泡30分钟以上,经反复清洗后使用,切配、烹调前必须检查是否洗净、有无杂质、泥沙及虫等。

9.烹调要求烧熟煮透,特别是大块食品油炸应无外熟内生现象,酱油等调料必须新鲜卫生。

10.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11.所有食品应日进、日产、日销,剩余食品不得隔日使用。

12.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存放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餐具摆台时间距开餐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13.采用错时轮流或隔断的方式就餐,采取减少桌椅摆放、加大就餐者之间空间距离等的防控措施,避免集中用餐发生交叉感染。

14.建议全区各中小学校食堂不采购市外的冷冻冷藏食品。

15.设置每日每餐菜谱,留样量达到125g以上、坚持48小时留样制度。

(二)高考期间的监督(6月6日—6月8日)      

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行专人定点负责。由驻点监督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对各高考食宿点的食品加工过程实施全程监督。重点监督内容:

1.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应与加工制作场所、加工条件相适应;不得供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登记台账规范,证票齐全有效,加工用的原辅材料新鲜并在保质期内。

3.各高考食宿点的温控系统、卫生设施、消毒设施运行良好。

4.食品加工过程应生熟分开;所有食品必须自行加工,烧熟煮透;食品用餐具(工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范。

5.所有食品成品(125克以上)应用专用冰箱冷藏48小时留样。

6.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个人卫生,做好晨检记录,有呼吸道、肠道疾患等有碍食品卫生工作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工作。

7.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无病媒昆虫孳生;场所内临时垃圾存放点要加盖密闭,及时清运,厕所要定人定时进行清扫、消毒。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检查内容。

9.必要时,对重点食品、高危食品以及原料进行抽检。

(注:中考程序同上)

(三)供餐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商户和药店及药品经营户监管重点(由各所负责)

1.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监督检查工作重点

(1)是否持有效证件。

(2)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

(3)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是否落实。

(4)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等。

(5)经营冷食类、生食类、裱花蛋糕类的应当按规定设置专间。专间及专用操作区标识、设施及人员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6)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2.学校医务室及周边诊所、药店检查监督工作重点

对学校医务室及周边诊所、药店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有无过期失效药品、药品是否按储存条件储存等。

五、工作要求

全体监督员端正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对所承担的学校食堂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标准认真检查,严格要求,扎扎实实搞好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监督检查与服务指导相结合。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严格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同时树立服务意识,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改进,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依法处理。

(二)驻点监督员在现场监督检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提出监督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到位。

(三)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做到及时沟通、相互协作。

(四)做好应急值班工作,保证通讯畅通,对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并同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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