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党委: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2年12月16日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员教育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遂安委组通〔2022〕14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工作目标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学思践悟其精神实质,自觉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加快建设“成渝之星”安居极核和湖光山色中的安逸安居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工作内容
(一)围绕专题开展学习讨论。机关党委要组织第一、二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自学,做到学在日常、常学常新。要制定学习计划,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党支部每月要定期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党员大会时要围绕专题开展讨论,2022年12月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治蜀兴川有我”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
(二)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按照分级培训、上下联动、全员覆盖的原则,从2022年12月开始至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党员全覆盖专题培训,每名党员至少参加1天的集中学习培训。局党组安排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区级培训班,党组、机关党委组织1次专家授课,各支部至少组织1次不少于半天的集中培训。
(三)深入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2022年度前,机关党委要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员专家学者、优秀共产党员、老党员、驻村第一书记等到基层、到对口帮扶村、社区等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各党支部要组织积极响应“万场微党课进支部”活动,至少开展1堂党支部书记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
(四)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讨论会。召开2023年专题组织生活会时,各党支部要开展“三个务必”专题讨论学习,对照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对查摆的问题,党支部要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整改措施,做到一人一策、立学立改、真学真改。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党委、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健全成果评估机制。党员要填写《党员学习情况登记表》,据实记录每年参加机制学习的频次、内容、讨论发言、撰写心得体会等情况,党支部要进行客观评价。党支部每年组织1次党员述学评学,评价结果录入党员学习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党支部要按照《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记录本年度支部学习的工作规范、职责要求,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区委组织部电话抽查和配合开展实地走访、调阅资料等。
(三)要搞好学习教育宣传。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抓好正面宣传,把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有机结合起来,推送优质信息、图片和短视频,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党员发挥先锋示范作用,不断为安逸安居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