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762300448/2023-5280018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 文       号:遂安交运安发〔2023〕8号
  • 成文日期: 2023-04-24
  • 发布日期: 2023-04-26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交通运输行业汛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4-26 12: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交运安发〔2023〕8号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交通运输行业汛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做到早动员、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抓细抓实行业防汛减灾各项准备工作,牢牢把握防汛减灾工作主动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请结合《遂宁市安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遂宁市安居区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压紧压实行业防汛责任方面

1.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本单位、各业务领域承担防汛减灾工作对应的部门。

2.组建防汛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3.各交通企业及有关单位(包括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渡口码头、交通在建项目、公路养护道班等)要组织签订全员防汛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治

4.各单位要结合今年气象预测、自然灾害趋势、安全生产形势以及历年防汛减灾工作经验教训,在入汛前组织召开一次风险研判会,分析研判形势,针对性部署安排。

5.各单位要针对辖区内的重点部位、薄弱地带、重要设施等,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要求闭环整改。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落实到位的,要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三、公路管理方面

6.入汛前,完成公路养护车辆、机械设备的全面“体检”,对达到保养周期的机械设备及时检修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高速公路方面要对雨雾行车诱导系统做一次全面检修。

7.要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日常巡查监测,加大巡查、例行检查频率,做好桥梁隧道结构、交安设施、调治构造物的维修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四、五类危桥封闭交通的管理规定,对经研判无法安全度汛的桥梁要坚决采取关闭措施,严防桥塌人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8.对往年汛期发生过滑坡、泥石流的路段开展全覆盖“回头看”,重点检查治理措施和警示标志标牌的落实情况。加快推进往年汛期灾害恢复重建项目施工进度,对无法在汛前完工的点位,要完善警示标志标识布设,对安全风险较大点位要采取防撞护栏等“硬隔离”措施,并设置安全指挥哨,引导社会公众安全出行。

四、道路运输方面

9.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要及时更新“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地灾风险点信息,确保随车实时实地预警。要逐一摸排所有营运线路情况,对存在问题隐患或受汛情影响导致道路中断的线路,要及时按要求落实停班停运绕行措施。

10.入汛前,对所有营运车辆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车辆雨刮、灯光、轮胎、油(电)路、防静电拖带等重点部位,确保各设施设备运作正常。

五、水上交通方面

12.入汛前,全面排查船舶停泊区系缆桩、地牛、停泊水域、周边岸坡情况,及时进行清淤、疏浚和除锈保养。

13.完成在营渡口、客渡船的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渡口安全设施、标志标牌及船舶证照、消防、救生等设备等是否齐全有效,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14.入汛前,要修订完善“一船一策”防汛方案,严格执行船员安全值守、规范系泊等制度,督促辖区非运行船舶要全部移泊至停泊区集中并规范系泊,对无法进入的,必须采取“上岸”、拆解等措施,确保安全。

六、交通建设方面

15.入汛前,更新完善交通在建项目(含普通公路项目,下同)10人以上驻地信息表,督促各交通在建项目工地营地纳入当地防汛减灾体系网络。

16.完成交通在建项目卫星电话的全覆盖抽查,对卫星电话配备不到位、无法正常接通的项目业主进行通报约谈。

17.督促交通在建项目对施工区域和施工驻地开展地灾风险评估,及时对临河设施(浮式门架、施工临时栈桥、围堰等)除险加固或拆除转移。全面检查临灾报警设备配备及技术状况,明确紧急撤离路线并全员发放“明白卡”。

七、应急处置方面

18.各单位要组织全员开展一次应对雷雨大风、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极端天气下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

19.各单位要在入汛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方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20.各单位要摸排掌握本地区专业及社会应急抢险救援力量,补充更新防汛库存物资设备,科学布置布防。

21.各单位要健全完善信息传递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叫醒回应”要求,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各单位请于4月26日(周三)前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书面上报局法规股,联系电话:8388982。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