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现将我局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如下:
附件: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内容
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20日
附件
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内容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 | 被处罚人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被处罚人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1 | 遂安卫医罚[2025]6号 | 刘书秀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中心镇安家沟村3社22号 | 510902197311*****6 | 非医师行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没收违法所得180元,药品器械一箱,罚款20000元整 | 2025.1.16 |
被处罚人代码是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证号、居民身份证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