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府办发〔2022〕7号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深化“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居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遂宁市安居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2022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1336”总体思路,聚焦方便企业群众创业办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巩固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全面落实《全国一体化 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工作指南》,按照《四川省“一网通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四川省2022年“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要求,抓好“一网通办”评价指标的落实,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打造政务服务应用“遂宁样板”。〔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高频服务事项,完善“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业务系统,按要求完成61项重点“一件事”升级落地。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要求,强化窗口建设、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加强全流程监督管理。探索推出一批办事频率高、社会风险小、流程相对简单的“智能审批”事项,实行网上申请、自动审批、即时办结。〔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优化“网上办”“掌上办”。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推动“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加快转变。加强“天府通办”移动端和城市APP 建设,全面归并全区现有自建办事移动端,制定多端发布平台优化改造方案,8月底前编制不少于16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配合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落实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加快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与“川渝通办”有机融合,促进通办事项办事指南、办理要素和办理流程相对统一。强化“川渝通办”窗口能力建设,8月底前实现第三批“川渝通办”事项落地,年底前实现第一批电子证照共享互认,以及司法行政、民政、文化旅游等领域共20 个证明事项在川渝两地实行告知承诺制。〔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数据汇聚基础。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9月底前梳理形成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政府数据向水电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公证机构开放。〔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电子证照应用。严格执行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电子证照数据治理, 规范电子证照标准,年底前在金融、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出 行、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出至少30 类电子证照具体亮证应用场景。 鼓励探索免费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电子印章服务。〔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对标赶超。对标省、市营商环境最佳改革实践,制定《遂宁市安居区2022年营商环境对标赶超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推出一批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突破性大、惠及面广的务实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持续完善营商环境涉企诉求工作规则,切实办理好辖区企业涉企诉求。修订完善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加大改革创新、经验推广的考核力度,努力打造具有安居特色的营商环境品牌。〔区委营商办、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序推进创新创业。建立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扶持大学生、农民工、 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自主创业300人,带动就业1500人以上。实施就业创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互联网+就业”,全面推广就业公共服务信息系统V3.0,评定扶持1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力争创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巩固和推广创业担保贷款信息化服务成果,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00万元以上。广泛开展“遂州杯”创业大赛、第八届创客大赛、“就业创业博览会”等特色活动,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稳步推进新就业形态下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地或灵活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经信科技局、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展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改革应用场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深化企业简易注销。开展促进民间投资专项行动,促进“个转企”“小升规”,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推行企业所得税、财行税 “十一税合一”申报,探索全税费种集成申报,持续压减企业年纳税次数、建立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时支付账款,对经认定属不及时支付 款项的,在核定新增债务限额、“三公”经费、公务出行标准、出国出境审批、津补贴标准、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经信科技局、区财政局、 区金融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税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着力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定期排查和清理在市场准入方面对市场主体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对政府部门(包括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商业银行等领域乱收费行为进行清理规范。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探索建立问题主动发现机制。〔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整合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省级统筹、分级管理、授权使用”,统筹全市交易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推进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深化“示范交易中心”创建活动,健全招投标领域违法线索研判会商机制和投诉举报及办理情况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探索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统一监管新模式,实现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对外服务水平。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协助遂宁海关宣传推广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通关模式,帮助进出口企业缩短通关时间,提升通关效率。〔区商务局牵头,区税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法治保障。动态调整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相符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对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开展商标专利巡回评审和远程评审,加快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完善简化审理制度和简易退出机制,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强化监管效能
(一)健全监管机制。持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各级各部门自建监管系统全面接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编制监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和供需对接清单,9月底前汇聚关键性监管业务数据。将与行政许可对应的监管计划和监管事项以及重点监管事项、现场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建立重点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完善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检查档案,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各行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制定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推动企业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开放,创新“信易贷”细分产品,扩大“信易贷”规模,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安全管理,防止信用信息泄露,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金融办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力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推进审批和监管、执法信息实时共享,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等模式,试点推行“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在线医疗、智能配送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的要求,制定相应监管措施。对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要商品等重点领域积极应用物联网、视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管,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和反馈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处罚裁量权,开展不合理罚款事项专项整治。有效落实行刑衔接,推动行政执法部门涉嫌犯罪案件主动移送率达到100%,加快行刑衔接工作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移送。行政执法案件线索、案件办理情况等方面信息共享,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完善群众诉求提级办理机制,开展热线运行效能评估,持续提升热线服务质效。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评价、整改、督办、回访闭环管理,引导企业群众自主自愿参与评价,强化差评大数据分析。强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区效能热线办、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一)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承接中央、省、市指定地方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年底前编制公布县、乡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应调整权责清单。以行政许可为重点,梳理再造审批流程,逐项、逐环节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收费等全部要素,形成事项运行流程图和实施要素一览表,基本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依法实施的清单管理机制。对下放委托事项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委编办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办事服务规范化。优化许可前置服务,加强审批前申报辅导,建立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限时办结制度。持续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动态调整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统一管理、提供服务。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年底前建立进驻实体大厅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按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额外增加或变相增 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政务服务事项“明进暗不进”等问题的 监督查处力度。规范设置综合咨询、帮办代办、跨省通办等窗口,加快“综合窗口”建设,落实“首席事务代表”“收件即受理”等制度。举办遂宁市安居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技能大赛,定期开展“先进服务窗口”“政务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服务方式便利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保留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全面梳理压减办理行政许可所需材料,11月底前编制发布依法保留的证照目录并进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纸质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出一批“免证办”事项。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水、电、气、通讯等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便捷服务。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广数字化审图,加快实行“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评合一”等业务网上协同,年底前实现房建、市政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 90 个工作日。〔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居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区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压紧压实各部门的牵头职责,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建立完善主要负责人抓改革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及时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强化经费保障,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督促问效。持续用好全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和区直部门(单位)牵头任务“两本台账”,细化考评指标,实时监测、汇总掌握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切实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和“一网通办”能力提升评价,持续改进评价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和调研力度,对工作推进滞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两书一函”制度,推动责任落实。
(三)注重宣传引导。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多渠道发布和解读改革政策,及时 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对改革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 强工作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各行业(领域)先进做法和有效经验, 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深入开展。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任务台账
附件
遂宁区安居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任务台账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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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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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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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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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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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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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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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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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巩固提升“一网通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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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面落实《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 融合工作指南》,按照《四川省“一网通办” 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四川省2022 年“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要求,抓好“一网通办”评价指标的落实,进一步提升 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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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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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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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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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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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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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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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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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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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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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快推动“一件事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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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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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 生命周期”高频服务事项,完善“一件事一次 办”相关业务系统,按要求完成61项重点“一件事”升级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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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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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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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 (端)受理、一网办理”要求,强化窗口建设、 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加强全流程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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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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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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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推出一批办事频率高、社会风险小、流程 相对简单的“智能审批”事项,实行网上申请、 自动审批、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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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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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持续优化“网上办”“掌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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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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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推动“网上 可办”向“全程网办”加快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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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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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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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推进“天府通办”移动端和城市APP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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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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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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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不少于16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 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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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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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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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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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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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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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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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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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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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配合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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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化营商环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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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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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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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快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与“川渝 通办”有机融合,促进通办事项办事指南、办 理要素和办理流程相对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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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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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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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强化“川渝通办”窗口能力建设,8月底前实现 第三批“川渝通办”事项落地,年底前实现第 一批电子证照共享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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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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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司法行政、民政、文化旅游等领域共20个证明 事项在川渝两地实行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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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区民政局、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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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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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夯实数据汇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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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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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形成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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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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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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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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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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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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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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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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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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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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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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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府数据向水电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公 证机构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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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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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区住房城 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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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强化电子证照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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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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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 和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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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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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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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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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电子证照数据治理,规范电子证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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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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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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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出行、市场 监管等领域推出至少30类电子证照具体亮证场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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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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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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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各地探索免费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电子印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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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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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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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对标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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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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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省、市营商环境最佳改革实践,制定《遂宁市安居区2022年营商环境对标赶超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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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营商办、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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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营商
环境各指标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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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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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完善营商环境涉企诉求工作规则,切实办理好辖区企业涉企诉求。修订完善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加大改革创新、经验推广的考核力度,努力打造具有安居特色的营商环境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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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营商 环境各指标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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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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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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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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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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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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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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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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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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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推出一批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突破 性大、惠及面广的务实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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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营商办、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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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营商 环境各指标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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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有序推进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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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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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深入 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扶持大学生、农 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自主创业300人, 带动就业15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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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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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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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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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就业创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互 联网+就业”,全面推广就业公共服务信息系统 V3.0,评定扶持1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力 争创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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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局、区财 政局、区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区退役军 人局、区国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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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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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和推广创业担保贷款信息化服务成果,发 放创业担保贷款45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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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 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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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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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开展“遂州杯”创业大赛、第八届创客大 赛、“就业创业博览会”等特色活动,营造创 新创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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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信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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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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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新就业形态下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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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 局、区商务局、区税 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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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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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地或灵活就业地参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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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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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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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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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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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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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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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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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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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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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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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改革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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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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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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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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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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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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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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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企业简易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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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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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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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促进民间投资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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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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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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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个转企”“小升规”,推行惠企政策“免 申即享”、快速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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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区经
信科技局、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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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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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企业所得税、财行税“十一税合一”申报, 探索全税费种集成申报,持续压减企业年纳税 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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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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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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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长效机 制,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时支付账 款,对经认定不及时支付款项的,在核定新增 债务限额、“三公”经费、公务出行标准、出 国出境审批、津补贴标准、办公用房管理等方 面采取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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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区经信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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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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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 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
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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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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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业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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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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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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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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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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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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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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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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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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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 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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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区财 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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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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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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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定期排查和清理 在市场准入方面对市场主体资质、资金、股比、 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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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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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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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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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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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对政府部门(包括 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 气暖、商业银行等领域乱收费行为进行清理规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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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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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区财 政局、区民政局、区 商务局、区交通运输 局、区住房城乡建设 局、区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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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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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服务,建立常态 化举报调查、问题主动发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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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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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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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一)整合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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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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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级统筹、分级管理、授权使用”,统 筹全市交易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和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推进不见面开标、 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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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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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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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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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示范交易中心”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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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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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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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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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探索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统一监管,实现 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 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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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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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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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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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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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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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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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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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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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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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招标投标领域违法线索研判会商机制和投诉举报及办理情况信息共享机制,适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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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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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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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提升对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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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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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协助遂宁海关宣传推广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通关模式,帮助进出口企业缩短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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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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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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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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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加强通关时间监测,将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稳固在合理区间,为企业提供合理稳定的通关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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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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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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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企业自主选择,支持企业择优选择多样化服务,不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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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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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加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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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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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相符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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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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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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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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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对商标恶意注册和非 正常专利申请的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开展商标专利巡回评审和远程评审,加快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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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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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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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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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实施企业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简化审理制度和简易退出机制,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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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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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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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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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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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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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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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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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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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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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断强化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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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健全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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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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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 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 型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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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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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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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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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部门自建监管系统全面接入省“互联网+ 监管”系统,编制监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和供 需对接清单,9月底前汇聚关键性监管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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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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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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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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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与行政许可对应的监管计划和监管事项以及 重点监管事项、现场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 管”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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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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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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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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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公 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 实施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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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 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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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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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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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重点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完善重点监管企 业监督检查档案,规范重点监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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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监管职能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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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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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全面加强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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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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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各行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 度,明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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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 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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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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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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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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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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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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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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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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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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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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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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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 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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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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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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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 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制定监管 抽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 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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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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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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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企业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开放,创新“信易贷”细分产品,扩大“信易贷”规 模,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 利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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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区金 融办
|
区发展改革局、区金 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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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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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安全管理,防止信用信息泄 露,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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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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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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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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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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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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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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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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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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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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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强力规划监管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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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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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推进审批和监管、执法信 息实时共享,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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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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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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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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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等模式,试点 推行“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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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监管职能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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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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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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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在线医疗、智能配送 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根据促进发展和防范 风险的要求,制定相应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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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 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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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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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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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要商品等重点领域 积极应用物联网、视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 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管,完善风险评 估、预警、处置和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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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监管职能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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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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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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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处罚裁量权, 开展不合理罚款事项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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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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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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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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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落实行刑衔接,推动行政执法部门涉嫌犯 罪案件主动移送率达到100%,加快行刑衔接工 作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移送。行政执法案件线索、案件办理情况等方面信息共享,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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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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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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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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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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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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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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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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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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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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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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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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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完善群众诉求提级办理机制,开展热线运行效能评估,持续提升热线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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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效能热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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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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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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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评价、 整改、督办、回访闭环管理,引导企业群众自 主自愿参与评价,强化差评大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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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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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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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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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解决企业和 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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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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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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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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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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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承接中央、省指定地方实施的政务服务事 项,年底前编制公布县、乡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应调整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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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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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区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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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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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许可为重点,梳理再造审批流程,逐项、 逐环节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 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收费等全部 要素,形成事项运行流程图和实施要素一览表, 基本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依 法实施的清单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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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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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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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放委托事项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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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直业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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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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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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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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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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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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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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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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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推进办事服务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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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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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许可前置服务,加强审批前申报辅导,建 立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限时 办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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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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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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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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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动态调整强制性中介 服务事项清单,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统一管理、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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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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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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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 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向政务服务中 心集中,年底前建立进驻实体大厅事项负面清 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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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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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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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违法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按 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 理环节和申请材料、政务服务事项“明进暗不 进”等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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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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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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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设置综合咨询、帮办代办、跨省通办等窗 口,加快“综合窗口”建设,落实“首席事务 代表”“收件即受理”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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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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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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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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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遂宁市安居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技能大赛,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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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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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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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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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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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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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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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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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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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推进服务方式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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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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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保留证明事项清理结 果,全面梳理压减办理行政许可所需材料,11 月底前编制发布依法保留的证照目录并进行动 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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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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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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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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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纸质材 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推出一批“免证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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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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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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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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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 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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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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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区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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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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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水、电、气、通讯、公证等服务事项进驻 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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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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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经信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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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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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强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放 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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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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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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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代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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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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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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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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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广数字化审图,加快实行“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评合一”等业务网上协同,年底前实现房建、市政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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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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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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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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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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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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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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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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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办理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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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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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安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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