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 | |||||||
| 序号 | 检查对象 | 检查事项 | 检查事项等级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等级 | ||
| 1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会计信息 质量检查 | 1.《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二条、第十五条 2.《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第二条 | 一般检查对象 |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
| 一般检查对象 | 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 ||||||
| 重点检查对象 | 多次被投诉举报或社会影响恶劣以及监管部门移交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 ||||||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 一般检查对象 | 未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或未被监管部门移交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 |||||
| 一般检查对象 | 被投诉、举报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 ||||||
| 重点检查对象 | 多次被投诉举报或社会影响恶劣以及监管部门移交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 ||||||
| 2 | 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 |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 | 一般检查对象 | 集中采购机构 |
| 一般检查对象 | 社会代理机构 | ||||||
| 重点检查对象 | 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3 | 区本级财政票据使用单位 | 对财政票据印刷、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区本级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检查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九条 | 一般检查对象 | 未被投诉举报、前期票据使用管理不存在问题的票据使用单位。 |
| 重点检查对象 | 被投诉举报、前期票据使用管理问题较多的票据使用单位。 | ||||||
| 4 | 地方金融组织 | 对地方金融组织(除融资担保公司外)进行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 |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 一般检查对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