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为核心,把握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较为统一的特点,以“一次检查 多个专项”为工作思路,统筹执法监督检查力量,督促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对同时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多个业态的单位加强专项整治检查,在不减少检查内容的情况下,减少检查频次,提高检查效率。截至目前,共查处药械案件31起,罚没3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