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的要求,安居区根据《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川府发〔2025〕11号)的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开展清单修订工作,形成《遂宁市安居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此次修订旨在衔接省级清单调整内容,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四)《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
三、主要内容
《清单》共2部分内容,分别是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
(一)中央设定事项。承接省级清单中安居区实施的中央层面行政许可事项共230项,涉及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27个部门。
(二)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我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4项,涉及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自然规划3部门。
四、重点解读
(一)调整事项的依据:新增事项均源于法律法规修订及省级清单调整;取消事项因相关法规废止或审批权限上收;
(二)实施机关调整:部分事项主管部门因机构改革发生变更;
(三)清单效力与时限:严格禁止清单外实施行政许可。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