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劲委员:
你在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第14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的提案很好,我局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股室、单位对议案进行了专题研究。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和突出抓好建设质量问题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纳入统计的拥有量已达到2308公里,其中,县道216公里,乡道337公里,村道1755公里,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我区农村公路建设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我区交通建设将对接遂宁市的“五横四纵四出境”交通运输总体实施细则,建成直达成渝及周边市、县(区)一小时经济圈和直通区内各乡(镇)半小时经济环,打造成渝腹地交通“黄金节点”,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的等级和通行能力,农村公路的建成不仅方便了群众的出行,也促进了农村经济和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它在农村经济建设和交通运输业中日益发挥着特殊而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前几年在修建农村公路中技术标准低,建设资金较为匮乏,致使有此县乡公路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流量,所以,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很有必要。我局将继续贯彻“三年大攻坚、共筑幸福路”“交通提档”提升行动,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全区骨干路网,完成县、乡道升级改造,村道路联网成片,实现国、省、县、乡、村五级公路联网畅通。
我局牢记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我局严格按照建设质量管理标准,坚持“政府监督,业主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实行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实行项目业主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负责;设计单位对承包项目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项目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进程质量控制负责。做到在建项目各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提高了公路的使用效率。
二、道路养护方面
关于农村公路管理方面存在当前农村道路发展与管养中所普遍存在一种共性现象“重建轻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局党组会和相关业务会议中专门就此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解决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间的缺陷。道路的发展是城乡经济发展的命脉,更是沿线群众致富的希望。随着我区的“交通提档”的不断深入,道路后期的养护和管理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为此,我区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5〕5号)精神,区政府于2017年1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建管养运安”协调发展的意见》(遂安府发〔2017〕2号)文件,意见强调强化责任、健全体制、管养并重,明确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国、省、县、乡、村(组)公路的日常养护。明确了日常养护内容及日常养护经费标准及督查考核等内容,从而巩固了我区农村道路建设成果。
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道路的养护与管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上述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将全面给予技术指导和拨付以奖代补的养护资金,进一步督促各乡镇搞好公路日常养护,同时加强政策宣传。根据业内相关规范、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安保设施,国、省、县、乡道路做到安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村道安保设施加大排查,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汇报,争取上级补助,力争逐年消除安全隐患。
三、关于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现象突出问题
我局已将我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严峻形势书面汇报于市路政支队、区政府,市、区领导高度重视,已在我区成立“双超”治理指挥部,由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聂洪任指挥长,全面指挥我区“双超”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由于简阳机场开工建设,致使我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急剧增多,区路政所制定了相应的工作部署,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严加管控:一是将我区治超严峻形势及时汇报市路政支队、区道安办、区安监局,请求市路政支队加强源头管控,区道安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二是区路政所抽调精干执法力量采取“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在辖区G318线、遂安快捷通道、玉西路、河分路等重要路段开展流动治超工作,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不间断管控;三是对查处的超限运输车辆进行严管重罚,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处罚规定,力争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四是积极协调区公安交警、特警、辖区派出所对涉嫌超限货运车辆闯卡、拒检、故意堵塞车道、损坏相关执法装备的当事人依法追究处理,对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市路政支队加快科技治超检测系统建设进程。该项目拟在我区老玉路安装一套科技治超检测系统,该系统运用网络通信、信息交互、远程控制、智能操作等高新技术,自动将途经超限超载违法货运车辆号牌号码、轴数、重量等相关治超信息实时采集,从而实现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精确打击”,并在辖区重要路段设立限行设施。我们拟在老玉路、河分路、玉西路等重要道路设立限行设施,以彻底杜绝超限运输车辆通行。
请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还有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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