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区人民政府三届36次常务会议纪要
时 间:2016年4月5日(星期二)下午2∶10
地 点:综合会议室
主 持:施瑞昶
出 席:黄 健 高敬东 张 雷 胡均蓉 蒋文武
肖 舰 马向东 冷强军
参 加:朱昌建 夏先平
列 席:罗飞翔 邹 敏 郭超群 杨 智 伍建国(总工会)
邓时高 冉光培 陈立新 何成昆 曾 勇
李国玉 姚 明 方永学 李 建 杨 军
杨 林 冷 俊 曾凉雄 莫白杨 饶 明
王 颖 邓远学 唐 冲 夏先富 罗 冰
杨建勇 熊 伟 杨 光 朱 珊 何 琴
李 涛 陈建康 张 萌 周奇武 薛 朔
王 娟 唐良友 张 静 陈小红 徐亚东
张伯权 曾 东 蔡发成 康忠斌 方弟军
杨华仁 许 森 谭世龙 王东明 伍建国(会龙)
杨 锋 王 君 向红林 段吉华 张 捷
刘安良 唐 伟 向德礼 徐治富 蒋 军
谭友林 罗 华 余继德 刘 华 陈 鹏
冯 林 闫志华 蒋诗阳 王 峰
特邀人员:区人大代表 向富彬
区政府工作监督员 张启才
区政协委员 杜春芳
会前学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会议强调:“三年大攻坚,共筑幸福路”行动涉及全区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
议定事项:
一、审议《遂宁市安居区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原则同意财政局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由财政局修订完善后按程序发文实施。
二、审议《安居城区部分街道、公园、广场命名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民政局起草的《安居城区部分街道、公园、广场命名方案》。由民政局根据与会人员审议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后进行公示命名。
三、审议《安居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及综合管网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住建局组织起草的《安居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及综合管网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会议议定:一是同意启动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及综合管网信息系统建设,由住建局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二是由财政局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财评。三是项目经费由住建和财政部门牵头向上争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四是鉴于项目属于秘密测绘项目,不进行公开招标,由住建局牵头,政务中心配合,采取邀标方式进行采购,邀标单位不能少于3家。五是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中标单位要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依法按程序并优质高效地组织项目实施。六是项目完工后,由审计局进行审计。
四、审议《安居区2015年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按财政局起草的《安居区2015年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做好相关资金的分配工作。
五、审议《遂宁市安居区2015年农民工进城务工子女读书补助资金、学前教育中省奖补资金二次分配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按教育局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2015年农民工进城务工子女读书补助资金、学前教育中省奖补资金二次分配方案》做好相关资金的分配工作。
六、审议《2015年度部分区本级预算安排的支农项目资金和市级下达的项目资金二次分配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按财政局起草的《2015年度部分区本级预算安排的支农项目资金和市级下达的项目资金二次分配方案》做好相关资金的分配工作。
七、审议《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民政局起草的《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由民政局根据与会人员的审议意见修订完善后按相关程序发文实施。
八、研究人事任免相关事宜
略。
发送范围: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