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根据《遂宁市安居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的通知》(遂安脱领办〔2020〕14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脱贫攻坚期内最后一轮问题整改机会,对标脱贫退出标准,对标“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核查“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整改情况,2016年以来中央和省内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巡视巡察、督查调研、审计、媒体暗访反馈问题,市级明察暗访反馈问题以及信访、12345政府服务热线问题等各类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以来住房、饮用水专项排查、区级挂牌督战以及对标查短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所有问题在6月1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工作步骤
按照核定措施、确定效果、议定成果、审定结果、认定销号“五定”工作法开展清零行动。
(一)核定措施
1.梳理问题建立台账。分层分级收集各类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镇脱贫办负责收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和挂牌督战发现的各类问题、易地扶贫搬迁问题,对接区脱贫办整理反馈问题;村两委会同帮扶责任人负责收集涉及户脱贫存在问题;镇党建办负责收集“五个一”“三个一”帮扶工作问题。镇脱贫办按照不重复、不交叉的原则,分类汇总形成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清单,经镇党委审核后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核定措施落实责任。根据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清单,按照统一协调,归口整改原则,逐项分解落实问题整改牵头部门和村。整改责任部门和村要认真梳理分析,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分类处置。已整改到位的直接填写清零行动汇总表;未整改到位的完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步骤、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并将整改方案书面报镇脱贫办。(5月31日前信息不一致、动态调整不及时、健康劳动力未实现转移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五个一”帮扶、工作作风、义务教育保障、生活用电、广播电视等问题整改清零;6月7日前村级问题、镇级问题整改清零;6月13日前区级问题及其他类问题整改清零;6月15日前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基本医疗、产业扶贫、收入、小额信贷、贫困户未上户、未代缴养老保险、资金使用方面等问题清零)。
(二)确定效果
各村要在每一个整改时限结束时,迅速开展核实验收,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抽查验收,主要领导与挂片领导分阶段开展抽查验收,将整改质量和完成情况作为督战问效评价的扣分依据,严格考核通报。
1.户脱贫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数据方面,国扶系统信息数据问题由扶贫分管领导组织挂片领导、驻村干部、扶贫办业务人员、各村干部逐村逐户逐项在国扶系统中修改,帮扶手册、明白卡、村级资料统一由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负责核实修改,其中帮扶手册上帮扶规划及帮扶记录错误的由帮扶责任人核实整改。帮扶手册问题整改完成后由帮扶责任人和村两委干部确认签字,系统及其他方面信息数据问题整改完成后,由挂片领导、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逐户逐项验收签字销号。二是户脱贫其他问题,由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自查并签字确认,按照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原则由挂片领导和驻村干部验收销号。镇党政主要领导对辖区“一超六有”问题抽查核实,比例不低于10%,同时留存抽查签字台账备查。抽查发现验收与实际不一致的,责成验收人员全面重新核查验收并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牵头部门按照整改完成时限和问题整改效果,对中省问题全覆盖现场复核,对市区问题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
2.村级问题和镇级问题。村级问题由挂片领导和驻村干部负责,镇级问题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扶贫领导和扶贫办人员负责。
3.行业部门自身存在的问题。由镇直部门对接区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力量验收签字销号。
4.区级层面问题。由区脱贫办组织力量验收签字销号。
(三)议定成果
1.召开会议。6月15日前,镇级召开党委会议议定本辖区户脱贫存在问题整改成果,同时议定镇、村层面涉及问题的整改成果;行业部门问题整改成果由行业部门召开党组会议定。
2.上报成果。6月6日起,各驻村干部每日向镇脱贫办报送问题整改清零情况。
(四)审定结果
由主要领导与挂片领导随机抽查户和行业问题整改情况,6月1-7日抽查信息不一致、动态调整不及时、健康劳动力未实现转移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五个一”帮扶、工作作风、义务教育保障、生活用电、广播电视等问题整改情况;6月8-14日抽查村级问题、镇级问题整改情况;6月15-21日抽查区级问题及其他类问题整改情况;6月22-27日抽查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基本医疗、产业扶贫、收入、小额信贷、贫困户未上户、未代缴养老保险、资金使用方面等问题整改情况。全部整改完成后,报镇脱贫办审定。
(五)认定销号
6月30日前审定结果经镇党委会认定通过后,问题予以清零销号,并向区脱贫办报送问题整改清零情况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负总责、村和行业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管行业领导抓行业、联系贫困村挂片领导抓片、驻村干部抓村,镇脱贫办加强业务指导、工作调度。
(二)确保整改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分工落实,形成合力,逐年逐块逐项逐条核查问题整改情况,做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整改不敷衍、不拖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整改,确保6月15日前所有问题全部清零销号。若抽查中发现任何问题未整改到位,辖区内同类问题必须重新组织验收。
(三)产明纪律作风。镇脱贫办将问题整改清零情况纳入6月份挂牌督战重点任务,纳入“竖红旗发黄牌”机制及年度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内容。进村入户核查问题整改清零情况,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实行责任倒查,开展常态化约谈,严肃追貴问责,逗硬扣分。
附件:东禅镇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委员会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
附件
东禅镇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颖 党委书记
刘红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银栋梁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唐晓东 党委副书记
张泽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宋文治 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吴建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方 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唐 勇 多元化解中心副主任
李 洋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方 程 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 林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杨 春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梁 芳 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向 宁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朱 勇 财政工作办公室主任
谢 慧 社会事务办主任
赵 亮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唐 甜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富贵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周 维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支部书记
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由唐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成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