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建发〔2024〕198号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节期间住房城乡建设
领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建筑、施工和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各物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
国庆佳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国庆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现将做好2024年国庆节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抓好2024年国庆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部门监管作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压实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责任,聚焦重点风险领域、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严查密防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
二、扎实推进,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各责任股室(中心),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有关规定,根据节日期间事故特点,深入开展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要加大督导力度,防微杜渐,强化事前防范,全面查缺补漏,坚决消除盲区和死角。
各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燃气企业、物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深刻汲取遂宁市河东新区“6.28高处坠落事故”、高新区“7.7高处坠落事故”等事故教训,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既有房屋等重点领域,加大安全生产风险排查管控,强化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严格施工现场管理。重点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工程安全管理职责及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加强项目工程实体安全管理,检查施工现场基坑工程、模板支架、外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以及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和扬尘、工地电焊、噪音环境治理等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管控情况。
(二)规范城镇燃气管理。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回头看”,排查整治用户端安全隐患,重点整治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等问题;加快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加强对非法经营城镇燃气和违规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排查整治,梳理排查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等各类城镇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情况,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无证经营违法行为。
(三)加强物业服务管理。督促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物业小区、自管小区、三无小区)内存在的消防、地质灾害、既有建筑、电梯、用电、用气、市政设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隐患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等限期整改。
(四)保障市政设施安全。加强对城市供水、城市道路桥梁、污水处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公用设施集中排查整治,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五)坚决防范自建房安全。按照《遂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所有自建房进行全覆盖、无遗漏的排查和录入,确保房屋用途与实际相符,结构、隐患情况判定准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及时采取整治措施,坚决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严把消防审验安全。充分用好专家库强化管理技术支撑,把好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程序性资料审核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审查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监督关“三关”,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及备案抽查工作。
四、全数动员,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和联络渠道,及时做好因极端天气引发的事故灾害应急准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