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特困供养
问: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特困供养?
答:具有安居区户籍,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问:申请特困供养的程序?
答:由本人向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问:现行特困供养的标准?
答:城市特困人员884元每人每月,农村特困人员624元每人每月。
问:需要哪些申请资料?
答:1.本人或委托人到所在镇社会事务办(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办)提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书面申请;2.本人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3.本人免冠1寸彩色照片两张;4.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5.残疾人附二代残疾证复印件;6、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