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人畜共患病防控能力,切实做好2023年全区布病、结核、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人畜共患病疫情和动物源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根据《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遂农发〔2023〕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全区2023年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动物及动物产品跨区域调动日益频繁,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风险相应增大,做好动物布病、结核病、炭疽、猪链球菌、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是保障动物养殖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秉承“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科学防控”的工作思路,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做好人病兽防、关口前移,把好前端传播关口,坚决阻断人畜共患病疫情传播。
二、强化措施,落实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各镇(街道)要切实做好存栏牛羊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以规模养殖、屠宰、运输和经营等环节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掌握辖区内布病、结核病和狂犬病的发病情况。对布病、结核、狂犬病等疑似症状情况要立即进行核查,第一时间采样送检,及时报告、限制移动、规范处置。
(二)加大监测力度。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区疫控中心做好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工作。一是加强“两病”监测。全年对辖区内种牛、种羊等进行全覆盖布鲁氏菌病监测,对其它牛、羊等布鲁氏菌病易感动物按规定实行随机抽样监测。对外地调入易感动物,视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落地监测工作。二是加强狂犬病监测工作。在狂犬病免疫的基础上,加强病原监测工作,对监测到的阳性犬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三是统筹做好猪链球菌病、炭疽等病监测工作,提高“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三)抓好狂防免疫。各镇(街道)要结合春秋防、文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工作,采取城市和农村分类实施管理,农村犬只上门免疫注射服务,城市犬只到指定服务免疫注射点定点实施免疫注射,农村犬只狂犬病免疫密度不低于90%,城市不低于95%,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5%以上。加强免疫标识和免疫档案的管理,各项记录记载规范、完整。
(四)持续推进区域净化。我区全域属于布病非免疫区,各镇(街道)要全面落实调运监管、监测流调、阳性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灭源等综合防控措施。从种畜场入手,结合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工作,进一步加大监测和流调力度,对监测发现阳性动物的场群须进行逐头检测,对监测出的布鲁氏阳性动物及时扑杀并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传染源,减少阳性场、阳性畜群数量,逐步实现布鲁氏菌病阳性场监测净化工作,继续推进牛羊布鲁氏菌病无疫小区创建工作。
继续落实牛结核病监测、阳性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流调等综合性防治措施,开展结核病风险评估,制定防控工作策略和方案,积极开展牛结核病净化工作。
(五)强化检疫监督。推进区域联防联控,禁止活畜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降低布鲁氏菌病区域性传播风险。
三、工作要求
(一)搞好宣传教育。各镇(街道)要加大对养殖业主和检疫、屠宰等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针对性开展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知识宣传或培训,提高相关人员自我防护意识,为高危职业人群提供必要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卫生设施。
(二)强化信息报送。发现疑似人畜共患病要及时上报,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时科学、规范处置疑似病例。
(三)样品检测。各镇畜牧兽医站负责辖区牛羊等血清样品采集,安居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城区犬只血清样品采集,并按要求统一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