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X/2023-0364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 文       号:遂安交运安发〔2023〕19号
  • 成文日期: 2023-07-18
  • 发布日期: 2023-07-18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公路水路行业“保大运·防灾害·遏事故”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7-18 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安交运安发〔2023〕19号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公路水路行业“保大运·防灾害·遏事故”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遂宁市安居区公路水路行业“保大运·防灾害·遏事故”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4日


遂宁市安居区公路水路行业“保大运·防灾害·遏事故”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有效推动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力为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遂宁市安居区“保大运·防灾害·遏事故”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遂安安委发〔2023〕11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开展为期40天的“保大运·防灾害·遏事故”专项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统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工作和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力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全力防范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全力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底线,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各单位要结合暑期、汛期和成都大运会前后安全生产特点规律,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全面排查,综合施策、攻坚治理,严格监管执法,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对国省市区今年以来督导发现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推动国省市区前期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全面销号;对企业日常检查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实行动态清零;并举一反三健全机制,防止问题隐患反复。要发挥行业专家指导服务作用,在7月底前推动企业建立落实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狠抓行业重点监管。道路运输领域,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紧盯“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坚决落实“三不进站、七不出站”等有关规定,强化车辆运行动态监控和主动智能防控,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驾培行业安全监管,严格网约车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水上运输领域,区地方海事处、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严把船舶适航关和船员适任关,持续开展船舶安全突出问题整治,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客渡船载客等违法行为。公路管理领域,区公路管理所、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持续加强对重点部位以及国省干线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的排查治理,持续完善公路安防设施,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危隧改造。建筑施工领域,区公路管理所、局规划和建设管理股要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防坍塌、高坠、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交叉施工作业等事故隐患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技术监控和施工安全管理。
    (三)重拳出击“打非治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行业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执法检查,加大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频次和行政处罚力度。依法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的,及时向信用中国平台推送有关信息,对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对象,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明确本单位、各业务领域承担防汛减灾工作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道路运输安全六项措施、公路抢通“七不抢”要求、水上交通防“跑船”八条措施、交通建设安全防范九条措施,坚决守住行业安全生产“基本盘”。要掌握10人以上施工驻地情况,督促交通在建项目工地营地纳入属地乡村防汛防灾体系。要加强船舶集中停泊区设施设备维护,压实监管责任,落实值守要求,确保所有非运行船舶汛前完成集中停泊。要严格执行“叫醒回应”机制,坚决落实“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要求”,最大限度防止因灾造成行业人员伤亡。
    (五)切实强化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始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以及突发事件信息接报有关规定,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全面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及时响应、高效处置。督促各企业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不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按有关规定和预案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大运会期间,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离开辖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督促交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团队在岗履职,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从6月28日起至8月8日,分四个阶段进行,各单位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工作等相关阶段安排,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一)自查自改阶段及全面检查阶段(7月17日前)。各单位要按照“属地为主”和“三管三必须”原则,结合年度计划和汛期任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检查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问题隐患,切实发挥行业专家指导服务作用,找准、查实问题隐患,确保检查不留盲区。
    (二)问题整改阶段(7月18日至7月27日)。各单位要针对前期排查以及今年以来国省市区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集中力量进行整治攻坚,逐一落实整治措施,全力指导督促企业、点位全面做好问题隐患整改,确保隐患动态清零,切实防大风险、治大隐患、遏大事故。
    (三)综合督导阶段(7月28日至8月8日)。各单位要对重大风险点位进行全面梳理建档,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开展蹲点式督导和值守,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严格执法,对自然灾害点位隐患整改不力或管控不到位的严格警示曝光、约谈通报,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保大运·防灾害·遏事故”、全力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首要任务,结合实际,切实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和人员,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要把专项攻坚行动与正在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和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工作落地见效。
    (二)全面强化会商调度。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特殊灾害天气、防汛抗洪等预警信息,及时通过短信、微信、QQ群等途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调度应对,确保指令直达基层一线,落实到最小单元。
    (三)从严从实考核问效。各单位要务必深入扎实推进“保大运·防灾害·遏事故”专项攻坚行动,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运用“两书一函”制度提醒、约谈、通报。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7月15日、于8月5日前将专项攻坚行动阶段性小结和工作总结情况报送局法规股(联系人:林莉,联系电话:838898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