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生木、张生刚、张生志、郑行彬、徐庭才)


关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5308号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权利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声明即日起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向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土地房屋坐落

权属证书种类

证书编号/不动产单元号/宗地号

张生木(户)

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芦城村8组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川(2024)安居区不动产权第0043112号

张生刚(户)

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芦城村8组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川(2024)安居区不动产权第0043111号

张生志(户)

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芦城村8组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川(2024)安居区不动产权第0042470号

郑行彬(户)

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芦城村8组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川(2024)安居区不动产权第0042583号

徐庭才(户)

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芦城村8组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川(2024)安居区不动产权第0042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