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 遂宁市安居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第十九届安居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的通知


遂安教函〔2025〕104号


各教育督导组,各中小学(含职中、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我区科技创新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我区中小学师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按照《遂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遂宁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三十八届遂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遂科协函〔202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情况,拟定于2025年10月下旬举办第十九届安居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为更好的落实好此项工作,提高本次大赛作品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内容

(一)主题:创新 责任 诚信 合作

(二)内容:本届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中小学生)科技创新作品(科技发明和科技小论文)、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作品(科教制作和科教方案);展示活动是青少年科学影像。所有竞赛活动作品具体要求参照《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年龄不受12—17周岁限制)执行;科学影像作品按照2024年要求制作(若有新的要求就按新规执行)。

二、展评时间

2025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展评地点

届时将根据作品展评需要确定。

四、展评数量

各校申报数量由区教育局直接安排到学校(附件1),希望各校按照安排任务高质量完成作品。

五、大赛要求

(一)各中小学请参照《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2025年修订)》(年龄不受12—17周岁限制)组织实施,师生共同参与,让此项活动的开展广泛、深入,并确保选送优秀作品送上级参赛。

(二)要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去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

(三)认真选拔,严把质量关。各中小学要举行校内青少年科技创新作品的展评,并于10月中旬完成;要组织专门人员评审,并把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的优秀作品和优秀的教师作品申报到区级参赛(杜绝用小制作代替科技小发明);作品作者(教师或学生)能够对作品的创作初衷、作品的用途及创新点等进行详细解说和亲自动手操作;由于省上赛事对学生年龄有限制(12—17岁学生),全区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指导,激发学生创新灵感,提升作品质量。

(四)严格审查。为严肃纪律,维护大赛权威性,在区赛和推荐到上级参评活动中发现作品存在不符合申报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情况的,一律取消作品评奖及学校评优秀组织单位资格,相关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五)以展促作品质量提升,组织好本届大赛参展作品的观摩学习工作。届时将组织相关上级领导、学校校长、督导组督学、学校科技工作分管领导、学校部分科技辅导员及部分学生现场观摩学习,具体安排按展评方案实施。

(六)送区参赛作品分类分别填写安居区第十九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申报表(附件1),提前5天将电子文档以督导组为单位分类汇总后发到“安居体艺科技责任督学群”QQ群。

(七)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教育督导组、学校要为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集大家的智慧加强指导,提升参赛作品质量,力争获奖。此项工作是区教育局对各教育督导组、各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考核的主要指标,对未能上交作品参赛的学校将实行科技业绩考核一票否决。

五、评奖办法

(一)区科协、区教育局等部门将按作品质量评出各类作品的一、二、三等奖,对获奖作品给予表彰,并根据市分配给我区的名额,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三十八届遂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二)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学校和督导组)。优秀组织奖由区教育局、区科协根据各教育督导组、各学校完成选送区参赛作品的种类、数量和质量确定。

联 系 人:杨  龙

联系电话:8663215

附件:1.第十九届区青科创赛、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数量安排表

          2.第十九届安居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申报表

          3.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要求(2024年)


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          遂宁市安居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
第十九届安居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