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对象 | 遂宁市安居区酷乐鑫歌城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遂安)文综罚字〔2025〕004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5年10月9日,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遂宁市安居区酷乐鑫歌城进行现场检查,经立案调查,该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完整。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8元(大写:壹佰陆拾捌圆整)。 |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 遂宁市安居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 |
遂宁市安居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对遂宁市安居区酷乐鑫歌城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0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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