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辖区古树司法保护,近日,区人民法院、区自规局共同为会龙镇接官厅村的一株古树发出全市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以司法保护令的方式保护珍贵古树。
此次司法保护的古树位于接官厅村场口处,树种为黄葛树,树高20多米,胸径约5米,树龄约460余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古树,同时也是安居区内最“长寿”的古树,具有重要的历史、生态、文化价值。
“《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提出四项禁止的措施,为古树名木提供了‘保护伞’。”区自规局副局长张勇说。
《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中明确提出,严禁对古树进行刻划、钉钉、折枝、挖根、建线缆、擅自砍伐等行为,严禁在古树保护范围内倾倒垃圾、燃放明火等,如有违反保护令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以司法之力筑牢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屏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应江说。
“接下来,我们将做好名木古树的保护宣传工作,让家家户户都知晓保护古树的重要性。”会龙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张翼说。
据了解,安居区林业资源丰富,现存并登记在册古树171株,其中二级古树2株,三级古树169株。近年来,安居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签订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书、开展“一树一策”、购买古树名木保险等方式,多措并举落实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全面筑牢古树名木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