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你们知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什么意思吗?”“当人身财产受到伤害,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在保石镇初级中学,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课正在进行,授课老师正是区司法局干部胥可欣,同时她也是该校新聘任的法治副校长。

课堂上,法治副校长胥可欣以“普法育未来·学法助成长”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核心内容,通过生动的案例、直观的视频,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阐述了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并通过互动问答的形式,引导学生积极思考,让他们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知识。

“通过这次学习,我了解到多少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明白了继承权是从出生开始的。”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法治课堂生动有趣,让他们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课后,他们将把学到的法律知识传播给身边的同学们,共同营造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目前,区司法局共有6名干部被安居一小、三小、四小、三家中学等学校聘任为法治副校长,在学校开展普法工作,助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