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遂宁市安居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3月19日遂宁市安居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规定,遂宁市安居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遂宁市安居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至27日在安居城区举行。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遂宁市安居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遂宁市安居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遂宁市安居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遂宁市安居区2025年预算草案;
(四)审议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报告;
(五)审议遂宁市安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票决2025年度区级民生实事项目;
(九)选举事项;
(十)其他事项。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遂宁市安居区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公告
(2025年3月20日政协遂宁市安居区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
经政协遂宁市安居区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会议协商并报请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同意,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遂宁市安居区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至26日在遂宁市安居城区举行。请各位委员、列席人员及特邀人员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于2025年3月24日13:00—14:00到安居区柔刚会务中心1楼大厅报到,并按照会议要求参加会议各项议程。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并审议《政协遂宁市安居区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政协遂宁市安居区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五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区人大五届五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以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报告。
四、人事事项。
五、审议通过政协遂宁市安居区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遂宁市安居区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五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七、审议通过政协遂宁市安居区第五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五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通过政协遂宁市安居区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九、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书记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