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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贤镇: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持续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聚贤镇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切实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持续推进《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的贯彻实施。继续抓好《条例》的培训学习、广泛宣传和贯彻实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以“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为目标,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

(二)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加强资产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用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按要求在平台中做好集体经济组织匹配、扶贫项目资产匹配、行政区划匹配、成员查重去重、登记赋码信息核对、产权制度改革资料上传等工作。使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加强集体资产经营风险防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经营活动,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理确定价格,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查登记备案程序进行备案。

(三)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各村要根据自身区位、资源禀赋等条件,重点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途径,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积极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增收路径,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