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7月16日起,对遂宁福安安居城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凤凰大道南延线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遂宁福安安居城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我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袁蓉担任,成员包括魏鑫、景友、蒋欣怡、李茂生、熊磊、杨贤平、吴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