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安磨府发〔2025〕1号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磨溪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生态环境,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及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责任,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镇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磨溪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石万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谭红军 副镇长
副 组 长:黄 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 萌 党委副书记
胡德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 瑞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安苏霞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陈志伟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李 彪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刘迎春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荣波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主任
冷 琴 纪委副书记
米 星 党政办主任
李鸿燕 党建工作办主
周卫东 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负责人
朱 帅 镇村建设办主任
覃小东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詹 祥 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龚 渝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罗 琳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易建林 重点产业和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覃小东 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肖 林 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
各村(社区)驻村干部、村(社区)书记、网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由刘荣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各村挂片领导督查所挂村要做好统筹安排,压实工作责任,提前谋划,提早部署,坚决做到“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加强巡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关键时间节点,驻村干部要驻村蹲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