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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2〕36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遂府发〔2023〕2号),我区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遂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和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苦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3月,安居区人民政府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遂安府发〔2023〕2号),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的安居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统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区21个部门和18个镇(街道)均建立普查机构,构筑起健全、严密、高效的普查指挥体系。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后开展的首次大型普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500余名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科学制定“十五五”规划、加快推进全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遂宁市安居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经普办)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严格遵照国家普查方案,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对我区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严格规范入户流程、问询内容,扎实开展审核验收、实地复核,认真抓好数据处理、风险防范。在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精心指导下,我区经济普查各阶段任务按时完成、规范有序实施。

四、确保数据质量

为确保数据质量,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乡镇普查员现场审核、区经普办人员网络平台审核和区统计局专业人员业务审核的三级会审制度,经过三级审核无误后,由区经普办统一验收上报,保证了普查数据准确性。区经普办紧紧围绕普查质量这一核心,针对专业人员业务审核阶段成立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印发《安居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动员各专业力量,全力做好普查表审核工作。顺利通过省经普办的事后质量抽查,我区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安居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603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86.2%;从业人员59090人,增长80.7%;个体经营户30550个,从业人员613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