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理念,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做好2024年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聚贤镇结合实际采取以下措施。
(一)面向基层,加强宣传。通过横幅、广播、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让全镇居民提高警惕性,明白面对险情采取的紧急避让措施,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二)依法监测、建立标志。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镇村建设办同各村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内,各社社长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地质灾害监测设施。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由镇人民政府及时规划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三)健全制度,强化职守。建立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在汛期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同时加强对险情巡查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在6小时之内速报告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825-8549001)并及时向安居区相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