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2日
安居区政府门户网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磨溪镇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遂安磨府发〔2025〕2号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磨溪镇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春节期间,喜宴、团圆饭人多量大频次高,是食品消费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高峰期。为扎实做好全镇民生保障督查工作,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

(一)加强餐饮主体监督检查。加强辖区餐饮主体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冷冻冷藏和清洗消毒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菜品是否按要求留样;是否有防鼠防虫防蝇设备;加工制作场所是否卫生整洁。各村(社区)包保干部,要利用春节契机开展第一季度督导履职,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加强养老院、寺庙食品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各村(社区)要加强农村

“坝坝宴”现场指导,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宴席需磨溪镇人民政府(食安办)报备,重点查看工作人员是否穿戴工作服佩戴厨师帽、口罩、一次性手套,,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明、食品安全培训证明、食品摊贩登记卡(备案证);醇基燃料等是否规范使用;采购的食品原辅材料是否合格,能否提供相应票据证明;是否做好食品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三)加强食品摊贩管理。各村(社区)要加强食品摊贩管理,重点查看从业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帽子等,是否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或者备案证)、健康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不需办理),是否有防蝇、防尘措施,采购的原辅料是否落实索证索票等。

(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主体(含小作坊)、经营主体(含特殊食品经营)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

二、严格问题整改,加大惩处力度

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通过依法从快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分子。

三、加强应急值守,注重宣传教育

(一)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各村(社区)要利用春节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群众喜爱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社区)春节值班值守要严格落实到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要关注本地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按照《应急预案》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