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推进执法公开化,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由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向上级部门申请,经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审核,四川省交通警察总队审批同意,在遂宁市安居区辖区内启用一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备(电子警察),现将以下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的违法行为等信息公示告知如下:
一、公告时间
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24日。
二、启用时间
2023年9月25日0时起正式启用。
三、重新启用非现场取证设备位置及名称
1、遂安大道安居段遂宁至安居方向固定测速
2、遂安大道安居段安居至遂宁方向固定测速
四、新增的非现场取证设备位置及名称
1、闯红灯抓拍设备1处
(1)安居区顺安南路与滨江东路十字路口(萝卜园大桥处)。
五、非现场取证设备可记录的违法行为
1、测速设备可记录的违法行为及代码
(限速60km/h以下道路):

2、闯红灯抓拍设备可记录的违法行为及代码:

六、注意事项
自2023年9月25日0时起,上述电子警察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以及相关规定要求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