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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磨溪镇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安磨府发〔2025〕29号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5年磨溪镇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加强生物安全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抓好兽医公共卫生安全,切实做好全镇2025年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根据《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农函〔2025〕2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5年磨溪镇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   

              


2025年磨溪镇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控制人畜共患病传染源为重点,强化牛羊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炭疽等重点疫病防控,兼顾猪2型链球菌病、牛结核病、马鼻疽等其他人畜共患病防控,坚决阻断人畜共患病疫情传播,确保全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人畜共患病疫情。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布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清醒认识布病危害及防控形势的严峻性,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禁止活畜(种用、乳用、屠宰用除外)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布病监测净化方案,落实监测、净化措施,发现阳性动物及时扑杀并无害化处理。

2.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对现存栏牛羊全部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按要求对辖区内家畜进行布病监测,种用牛、种用羊、奶牛、奶山羊每年2次全覆盖监测,其它牛、羊等动物至少每年1次随机抽样监测,对异常流产的进行病原学检测。重点加强贩运牛羊及养殖场所的监测,对外地调入易感动物及时组织开展落地监测。

3.全面落实调运监管、监测流调、阳性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灭源等综合防控措施。从种畜场入手,加大监测和流调力度,对监测发现阳性动物的场群逐头检测,及时扑杀阳性动物并规范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布鲁氏菌病阳性场监测净化,推进牛羊布鲁氏菌病无疫成效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

1.积极主动作为: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狂犬病防治工作所需资金,及时组织所需疫苗等物资,牵头统筹好狂犬病免疫防控工作。

2.强化免疫和监测:结合春秋防、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采取场镇和农村分类实施管理。开展农村犬只上门免疫注射服务,城市犬只到指定服务免疫注射点(宠物诊疗机构)定点实施免疫注射,实现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国家要求标准。三年内发生过狂犬病的区域,犬只应免疫密度达100%,同时开展免疫效力评价工作,抗体合格率须达到75%以上。加强对犬猫等动物疑似病例报告后的主动排查和监测,按要求采集免疫农村犬只血清送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强化农村犬只栓养管理、场镇犬只活动管理,落实犬主自身管理职责和疫病防控责任,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做好其他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1.坚持预防为主方针,落实牛结核病监测、阳性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流调等综合性防治措施,开展结核病风险评估,制定防控工作策略和方案,推动牛结核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建设。

2.加大对猪链球菌病、炭疽稳定防控:做好猪链球菌病、炭疽防控宣传工作,强化对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防治技术规范和防治知识培训,提高“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不出现重大疫情。

3.落实马传贫、马鼻疽监测:加强对马属动物特别是竞技娱乐用马等马属动物马鼻疽、马传贫的监测,维持无疫状态。

(四)加强宣传培训和人员自我防护工作

制定人畜共患病宣传培训方案,针对性开展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知识宣传或培训,加强对牲畜养殖、畜产品生产、加工和贩运人员、兽医等从业人群的宣传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为高危职业人群提供必要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卫生设施。

(五)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

1.积极开展扑杀经费申报工作:按照要求开展动物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强制扑杀经费申报工作,每年2月底前报送阳性病畜扑杀补助经费申请报告。

2.按要求报送总结及相关数据:按照上级信息报送要求,分别将半年、全年人畜共患病总结及相关表格报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送的表格必须如实填写,经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提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石万辉为组长,分管副镇长李彪为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卫生院、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磨溪镇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镇畜牧兽医站要做好技术指导和监测工作;派出所要加强犬只管理和治安维护;卫生院要做好人用疫苗接种和疫情报告工作;各村(社区)要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情况排查和宣传动员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

镇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相关单位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