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商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3〕28号)、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商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3〕47号)、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商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4〕13号)、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权力清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遂府办函〔2022〕56号)要求,现将遂宁市安居区商务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调整情况如下,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