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M/2024-00084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遂安市监发〔2024〕25号
  • 成文日期: 2024-04-17
  • 发布日期: 2024-04-19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4-19 15: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1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现将《遂宁市安居区“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贯彻落实。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遂宁市安居区“特供酒”清源打链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市监食经发〔2024〕31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发〔2024〕13号)和《遂宁市“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市监发〔2024〕3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安排,围绕制售“特供酒”违法活动(主要包括在酒类生产经营活动中,以“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在产品标签标识、包装或宣传中使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或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的行为)全链条,从食品生产经营、网络、广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全面排查。把严的主基调贯穿行动始终,综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化行刑衔接和行纪贯通,严厉打击、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打规并举,推动线下排查、线上监测、执法查处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通过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非法物资、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有力铲除不法活动链条,维护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生产环节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全市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突出白酒重点生产企业,突出包材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标签标识等重点环节和场所,检查销售记录、进货查验记录、委托加工合同等,严查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等,并规范生产行为,从源头严防化解风险。〔食品股,各市场监管所〕

(二)加强经营环节排查治理。对酒类销售者、高档酒楼酒店、特色餐厅、主营商务宴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等开展全面深入排查,以经营场所、仓库等为重点区域,检查进货渠道、供货者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标签标识、销售凭证、酒水单、结算单等内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食品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加强网络交易监测清理。以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等(以下称平台)为重点,充分运用总局禁限售商品黑名单系统,不断完善本地禁限用(售)词库,丰富监测模型,强化精准监管。组织对网络交易“特供酒”商品信息开展网络监测,督促指导平台加强商品管控,建立完善检查监控制度。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督促相关平台采取下线相关商品、关停店铺、关闭账号等措施,对问题突出的平台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阻断“特供酒”线上销售渠道。〔交易秩序股、各市场监管所〕

(四)加强广告和不正当竞争排查治理。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排查,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完善广告关键词库,全面开展“特供”“专供”广告专项监测,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依规从快处置。〔交易秩序股、各市场监管所〕

(五)加强投诉举报线索受理。在区局门户网站等平台设置“特供酒”问题线索征集栏目,多渠道畅通投诉举报。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线索形成清单,纳入台账管理,逐一认真核查,严禁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相关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对经查实的重大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信用股、办公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对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链条溯源排查,实施针对性监督抽检,查明问题产品进货渠道、流向和购销台账,深挖“特供酒”生产源头、包材印刷制作源头、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信息发布源头,依法查处“特供酒”制售链条上相关生产者、经营者、印刷者、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平台等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掉“特供酒”制售源头,铲除非法链条。对涉嫌犯罪案件线索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嫌违纪案件线索一律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执法大队、机关纪委、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七)加强信用惩戒。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将符合相关情形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推动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信用监管股、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三、时间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4年3月-4月)。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成立“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及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组建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承担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2024年4月-12月)。全面开展线下、线上排查,建立线索台账,对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广告、宣传活动,下架、封存、召回、销毁“特供酒”及相关包材等,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实施全链条溯源打击,清理制售源头和消费渠道。“五一”“七一”“八一”、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反弹。

(三)总结巩固成果(2025年1月-2月)。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全面组织网络监测和舆情监测,检查评价专项行动成果,及时总结本地区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成果和长效工作机制,持续遏制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相关股、室、队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活动纳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确保这一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任务台账,明确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综合运用“三书一函”,督促落实监管和执法工作职责,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要强化各业务条线协同,建立与网信、公安、宣传和军队有关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要及时总结报送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典型案例等,扩大工作影响力;各市场监管所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成果清单,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信息随时报送。

联系人:张清 18398276534邮箱:1401414656@qq.com

附件:1.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管局“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成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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