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按照《2024年四川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川市监发〔2024〕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制定《2024年遂宁市安居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分别于7月5日、12月5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行政保护案件统计表随总结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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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2024年遂宁市安居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2024年四川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四川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2—2035年)》《四川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遂宁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坚持规范与保护并重,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打击治理力度,扎实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维权援助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引领和支撑。
二、重点措施
(一)完善行政保护工作制度
1.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工作,利用“3·15”“4·26”及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时间点,扎实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大力普及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
2.加强行政保护制度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等制度,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提高行政保护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结果,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整改提升工作。
3.推进试点工作和保护制度创新。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积极争取国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探索建立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二)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与监管工作
4.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扎实开展“春雷”“铁拳”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全链条防范和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聚焦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和使用带有欺骗性或有不良影响商标的违法行为,开展非正常商标申请监测、重点商标品牌预警监测,及时处置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案件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树立良好商标注册导向。
5.加强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加大涉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进一步畅通案件受理渠道,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鉴定工作体系。
6.依法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结合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准确判定容易导致混淆、误导公众等侵权构成要件,对于商标权属存在争议的,结合争议事实和理由,准确适用中止程序。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反禁用规定的注册商标,逐级请示启动依职权宣告无效程序;对于上级交办、转办的违法案件线索,协同执法部门及时处置并反馈处理结果。
7.持续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质量评查,深入剖析正反典型案例,评选优秀案卷。加强执法经验学习交流、培训。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遴选和推荐工作。
8.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知识产权监管。加强对定牌加工企业监管,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督促其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商标监管,加强对需强制注册商标商品监管,制止违法行为。重点围绕仓储、运输、邮寄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等严重侵权案件专业指导力度。
9.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持续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工作,指导市场主体高质量上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材料。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异常名录和注销使用,掌握企业专用标志使用情况,对用标企业进行“可进可出”动态管理。加强商标相关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业务指导,对不符合使用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整改,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10.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按照省局《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按时推进专利产品(商品)、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地理标志用标企业等抽查检查,及时核查问题线索,督促做好整改。
(三)强化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保护
11.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围绕中医药、白酒、食品饮料、锂电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以及专利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指导和支持知名白酒企业开展跨省维权。持续加强现代农业知名商标品牌保护,探索红薯、水果、中药材等产业商标联合快处保护机制。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2.加强重点市场和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培育一批省级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市场,夯实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基础。加大线上侵权假冒打击力度,指导相关企业贯彻《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
13.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按照“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总体要求,将地理标志行政保护主动融入各专项保护行动中,开展线上预警监测和线下执法双保护模式,并充分利用日常巡查、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14.开展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成都世界园艺博览会、中国(遂宁)锂电产业大会等重大活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严格落实“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工作,维持良好知识产权秩序。做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和应季地理标志产品集中上市节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撑
15.深化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强遂潼两地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动态管理遂潼知识产权合作重点保护名录,促进川渝及遂潼毗邻地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与知识产权协同发展。积极参与西南五省、黄河流域九省区等跨地区知识产权协作;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协调合作,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16.提升专利预审快审质效。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能力建设,依托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高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质量和效率,更好地运用知识产权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17.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深化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发挥市县(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平台作用,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
18.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创新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发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法律政策资讯、案件信息简报等,指导企业防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参与全省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与人才培养。
19.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保障。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三问三送”活动、知识产权党员专家暨博士服务团送服务到基层活动。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应用,积极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推动线上线下保护模式融合。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和人才队伍培育。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各局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要发挥好监管与执法两支队伍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深化宣传培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五进”,扎实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活动,营造良好保护氛围。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干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等队伍培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三)加强工作督导。持续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考核指标,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区局相关股室要加强调研指导,建立分级指导制度,及时回应、指导基层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努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