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M/2025-00039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遂安市监发〔2025〕2号
  • 成文日期: 2025-05-13
  • 发布日期: 2025-05-13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遂宁市安居区2025年春季开学学校 (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5-13 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为做好开学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25年春季开学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2月17日至2月28日)。开展全覆盖交叉检查,排查辖区所有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问题隐患,并形成问题隐患清单。

(二)集中整治(3月1日至3月14日)。各监管所对照问题隐患清单,督促本辖区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复查。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对涉及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持续巩固(3月15日至7月31日)。各市场监管所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将校园食品安全纳为年度重点工作,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常态长效守好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二、工作分组

第一组

组  长:龚大举     安全总监

副组长:黄  超     西眉所所长

成  员:张飞飞    食品股股长

邓  华    安居所干部

刘业富    执法大队中队长

检查范围:柔刚街道、安居镇各学校(幼儿园)(副组长负责车辆安排,下同)

第二组

组   长:龚大举     安全总监

联络员:刘   涛     横山所所长

成  员:彭媛媛    安居所干部

段德利    食品股干部

检查范围:凤凰街道、聚贤镇各学校(幼儿园)

第三组

组    长:徐和平     副局长

副组长:周    何     安居所所长

成    员:胡  腾    横山所副所长

赖丹丹    食品股干部

检查范围:横山所辖区各学校(幼儿园)

第四组

组    长:何   畅    副局长

副组长:卢明冬    拦江所所长

成    员:吕春梅   东禅所干部

杨明全    食品股干部

检查范围:东禅所辖区各学校(幼儿园)

第五组

组  长:危凤婷    总工程师

副组长:蒋 梅    安居所副所长

成  员:罗裕川   三家所干部

魏  薇   食品股干部

检查范围:三家所辖区各学校(幼儿园)

第六组

组    长:王   红    总经济师

副组长:陈   昕    三家所所长

成    员:张  郢   西眉所干部

张  清   食品股干部

检查范围:西眉所辖区各学校(幼儿园)

第七组

组    长:周雪玲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副组长:何金龙    东禅所所长

成    员:蒋林利    拦江所干部

张  露    执法大队干部

检查范围:拦江所辖区各学校(幼儿园)

三、检查重点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是否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在开学第一周内是否陪好开学第一餐;开学一个月内,是否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实地查看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部署工作,着力改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是否按要求严格食材验收工作,熟练使用大宗食材溯源监管平台,确保每批次大宗食材在平台上实现可追溯,确保货、票相符,如实记录并完整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是否按照用餐、供餐人数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组织监督抽查考核,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做到烧熟煮透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每餐次留样等要求。

(二)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学校食堂各环节流程布局是否合理,设置相应的食品贮存、初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天花板等铺设材料符合安全要求,表面无破损,结构有利于排污、清洁需要;三防设施是否齐全,配备空气幕、防蝇胶帘、防虫纱窗、防鼠板、诱捕式灭蝇灯等设备设施,及时查找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定期开展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防止有害生物入侵和孳生。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是否配备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清洗消毒岗位工作职责,规范除渣、浸泡、清洗、消毒、保洁等各环节操作,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合理存放,避免二次污染。

(三)社会共治开展情况。学校是否邀请师生和家长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参考;中小学校是否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是否建立“校园餐”举报奖励机制,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是否在校园设有固定宣传阵地,宣传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等知识,食堂张贴或摆放食品安全和食物营养宣传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要坚持对各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风险台账,逐一挂账销账,严格责令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对存在未配全“三防”设备设施等问题的学校食堂要严肃查处,并通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发现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和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各市场监管所督促各学校2月20日完成自查并收集《202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2月28日前完成集中交叉检查,填报《202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结果汇总表》提交至食品股处。并在3月14日前完成问题隐患排查复查和提交《食品安全监督问题的复查报告》(见附件1—4)。

联系人:张飞飞,联系电话:18227550940

附件:1.202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2.202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结果记录表

3.202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结果汇总表

4.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问题的复查报告


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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