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顺利推进安居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根据《遂宁市安居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确定服务主体。2023年12月,由我局会同区财政局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了9家符合条件的安居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请各镇按照方案要求,结合项目镇、村实际,与推荐名单范围内的主体单位进行“双向选择”,选出单环节或多环节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前及时签订镇、村、主体三方采购服务合同,并于5个工作日内送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加快项目实施。请各镇督促明确的服务主体按照农事要求加快项目推进,认真开展水稻、玉米(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小麦三大作物的机耕、机播、机防、机收12个环节服务工作,确保按时序不误农时推进项目实施。
三、严守实施程序。每一环节开展前,由村民或种植大户与服务对象签订《安居区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每一环节完成后,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及时组织人员进行100%初核,填写《遂宁市安居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初核公示表》和《遂宁市安居区xxx镇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核算表》,分别在村、镇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并申请区级复验。
联系人:叶智强,联系电话:0825-8665265
附件:1.安居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名单
2.遂宁市安居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