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37/2024-00050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遂安农〔2024〕167号
  • 成文日期: 2024-06-14
  • 发布日期: 2024-06-18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指导“进社”活动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6-18 14: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主要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四川省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指导“进社”活动的通知》(川农机监〔2024〕14号)和《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遂农函〔2024〕108号)安排部署,结合《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遂安农〔2024〕146号)和《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遂安农〔2024〕160号)有关要求,以农机合作社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指导“进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8月。

二、活动形式

(一)对全区范围内农机合作社理事长(负责人)进行分层级、分批次、全覆盖培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对全区范围内规模较大、机具较多、安全生产压力较大的农机合作社,深入合作社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指导检查。

三、宣传贯彻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各类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各类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方法、问题隐患自查自改方式、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清单制2.0、农机事故典型案例和农机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农机安全宣传指导“进社”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辖区内农机合作社培训全覆盖,确保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到每一位机主、机手、农机从业人员和农机合作社理事长(负责人)。要积极动员辖区内各农机合作社农机从业人员参与“四川农机监理”微信公众号“农机安全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7月上旬,四川省农机监理总站将举办全省重点农机合作社理事长(负责人)安全宣传培训。

(二)加强现场指导。在做好全覆盖培训的同时,要加大现场指导力度,指导农机合作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四川省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清单》(附件),对标对表,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期间,区农机监理站将对各镇(街道)活动进行现场指导。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指导“进社”活动,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等行为。农机合作社理事长(负责人)培训要认真谋划,根据需要设置培训课程,培训情况要形成档案资料。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效,推动建立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区农机监理站将定期督导检查各镇(街道)活动开展情况,随机抽取部分农机合作社检查培训效果。

请各镇(街道)于8月2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区农机监理站邮箱(215624754@qq.com),活动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可随时报送。

附件:四川省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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