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农药问题整改,更好地指导全区农药减量控害工作,在总结分析去年和今年监测调查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农药使用量定点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调查方法
(一)调查对象和时间
1.调查对象。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专合社和专业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普通农户原则上不少于调查总数的1/3。调查对象一经确定,当年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原则上不超过上年调查总数的20%。
2.调查时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跨年度大田作物(如冬小麦、油菜等)全生育期农药使用情况记录到收获年度(即下一年);多年生作物(如果树等),记录当年度情况。
(二)调查方式和内容
1.调查方式。农户记载或调查员入户调查。
2.调查内容。一是调查了解农户家庭状况及农作物种植情况(表1)。二是以作物为主线,调查记录全生育期农药购买与使用情况(表2),包括种子处理、带药移栽、田埂除草、防治病虫草鼠害及项目补贴农药等。三是调查记录农户用药后农药包装物产生量、类型及去向。
(三)采样原则和数量
1.采样原则。从作物布局、耕作制度、病虫害发生防治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各镇(街道)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农户(大户)开展农药使用量调查监测,确保在调查基础上,能够分析评估当地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强度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
2.样本数量。我区选择三家镇、磨溪镇、玉丰镇、东禅镇、石洞镇、横山镇、常理镇、拦江镇、白马镇有代表性的乡镇,对当地所有粮食作物及主要经济作物开展农药使用情况和农药包装物产生情况调查。在确保覆盖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大豆、甘薯、果树、蔬菜等主要作物的基础上,再选择种植面积较大的特色作物梨。原则上最主要的作物调查农户不少于10户,确有困难至少应达到5户以上,个别稍次要的作物调查户不足3户,可另外增加调查农户。
(四)数据录入和填报
1.数据记载。每次用药后调查农户应及时如实记载用药信息(也可以下载“农药调查”手机APP填报),原始表格一律由农户或调查员负责记载。各镇(街道)要及时收集农户记载的原始表格。
2.审核上报。区农业农村局要对农户记载数据逐条核实,确认无误后,登录“全国农药械信息管理系统”,将调查数据录入“农药使用调查监测”子系统。
区农业农村局将对10%以上的调查农户随机抽查审核。
二、做好数据分析应用
各镇(街道)在调查作物收获后一月内完成调查任务,撰写调查报告,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一)工作报告。包括组织工作如何开展,调查监测主要结果,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二)数据分析报告。针对区农业农村局调查作物种类,评估用药水平及结构、农药包装物产生量及类型。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药使用量调查工作,落实用户监测经费,科学布设监测点,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辖区调查点数据调查、审核、汇总及报送等工作。
(二)加强技术培训。各镇(街道)要对调查人员和调查户科学用药技术和调查记录工作进行培训指导,掌握调查流程和要求,规范开展调查监测。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农户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适时对调查内容逐一审核。
附件:1.调查农户家庭基本情况表
2.调查户农药购买与使用去向记载表
3.镇(街道)农作物种植情况
4.报表指标解释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