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国办发)〔2025〕1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司法厅〈四川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川办发〔2025〕15号)》的相关要求,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组织梳理了安居区涉企行政检查执法主体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现予以公布。
一、安居区涉企行政检查执法主体
44个涉企行政检查执法主体。分别是遂宁市安居区国家保密局、遂宁市安居区档案局、遂宁市安居区新闻出版(版权)局、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遂宁市安居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遂宁市
公安局安居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遂宁市安居区交通运输局、遂宁市安居区水利局、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遂宁市安居区商务局、遂宁市安居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健康局、遂宁市安居区应急管理局、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宁市安居区统计局、遂宁市安居区经济合作局、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遂宁市安居区医疗保障局、遂宁市安居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遂宁市安居区消防救援大队、遂宁市安居区柔刚街道办事处、遂宁市安居区凤凰街道办事处、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横山镇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常理镇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中兴镇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保石镇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人民政府、遂宁市安居区会龙镇人民政府。
二、安居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
225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详见《遂宁市安居区行政执法部门“涉企类”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附件)。
特此公告。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