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网站建管考核工作的通知
安居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区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2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我办将对政府网站建管相关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安居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区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政府公开网站的信息报送情况,包括:部门动态、政策文件栏目等。
(二)省、市、区政府公开部门发布的季度、年度检查通报情况。
(三)各部门在政府网站日常维护工作的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政府公开网站的信息报送情况考核。根据信息报送情况,按照考核细则(见附件1)进行量化打分,最高扣减年度目标分1.45分。其中部门(镇、街道)动态栏目最高扣减年度目标分0.5分;政策文件栏目最高扣减年度目标分0.35分;区政府政策文件栏目最高扣减0.1分;互动交流栏目最高扣减0.3分;其他栏目最高扣减0.2分。
(二)省、市、区政府公开部门发布的季度、年度检查通报情况考核。根据省、市、区政府公开部门发布的季度、年度检查通报文件统计,在单次通报情况中被通报批评的单位扣减年度目标分,全年最高扣减年度目标分0.32分。被区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问题的,每发现一次,扣0.02分;负责区政府网站栏目共建任务,需催促才完成普查问题整改的扣0.01分;被省、市政府公开部门发布的季度、年度检查通报批评的,每发现一次,扣0.05分。
(三)政府网站日常维护工作情况考核。各单位未做好网站日常运维工作扣减年度目标分,全年最高扣减年度目标分0.23分。平时未按要求完成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含错情、泄露个人隐私和暗链黑链等整改通知),每出现一次,扣0.01分;对未按要求及时完成共建栏目信息保障的责任单位,每出现一次,扣0.01分。
附件:1.2022年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公开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考核细则
2.纳入考核单位名单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